
三和(?~1773),纳喇氏,满洲镶白旗人,官至工部尚书、内大臣,卒谥诚毅。
- 本名 纳喇·三和
- 所处时代 清朝
- 民族族群 满洲镶白旗
- 逝世日期 1773年
- 主要成就 官至工部尚书、内大臣
人物生平
雍正二年(1724),由护军校授三等侍卫。
雍正四年(1726),身松伯船用王三父玛尔泰卒,降袭骑都尉。
乾隆元年(1736)四月,授二等侍卫。
乾反跟心师希刻隆五年(1740),晋一等侍卫。
乾隆六年(1741)三月,授总管内务府大臣。六月,署户部侍郎。乾隆七年(1742),搞论察省实授。
乾隆八年早直先盟若婷几回八(1743)十月,管理奉宸苑事坏府观然。
乾隆十年(174来自5)正月,命赴甘肃,会同巡抚黄廷桂勘估应修城堡边墙。360百科十一月,调工部侍郎。
乾隆十三年(1748)五月,因办理孝贤皇后册宝不慎,议革职,得旨从宽留任。十月,调户部侍郎。
乾隆十四年(1749)四月,晋工部尚书兼议政大臣。十二月,谕曰:三和自补授尚书以来,事事周章不能妥协,今御门听政,伊又迟误不到,乃器小易盈,不足胜任,着以工部侍郎用。佛保不识汉字,不必办理部务,其员缺即着三和补授。
乾隆十五年(1750)九月,以私伐木植一案掩饰回护,部议革任,得旨从宽留任注册。十月,工科给事中珠章阿疏参话数计切盟套极工部承修天坛内外围墙销册与原奏不符,且多碎砖包砌,部议革任,得旨从宽留任。
乾隆十七年(1752)二月,调户部侍郎。四月,与海望等遵旨查奏两郊坛宇工程所发物料银过多,自请议处革任注册。
乾隆十八年(1753),仍调工部侍郎。时铜山河堤决,尚书舒赫德等奏开引河,命三和率通晓测量之员驰赴工次测视。
乾隆二十三年(1758),以承办塔工拆裂,部议革任,得旨永远停俸。
乾隆三十二年(1767),以三和行走多年,年已七旬,授内大臣。寻命紫禁城内骑马。
乾隆三十八年(1773)又业喜威班很流克袁使方,卒,赏银五百两料理丧事,素其任内革职降级之任免谁旧案,准其开复,凡有一切应赔应缴各项,着加恩概行宽免,应得恤典,该部察例具奏。寻赐祭葬如例,谥诚毅,子苏第般倒换季激晚北烈察袭世职。
亲属成员
曾叔祖:拜库达,以军功授二等轻话历除云伯运车都尉,卒。
祖父:玛察,拜库达兄之子,拜库达卒后袭爵。
父:玛尔泰,玛察卒后袭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