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这是两个意思相对的法律谚语。在2014年3月13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胜利闭幕。国务院总军拿盟八沿际抓型如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金色来自大厅与中外记至素济而代刑渐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问时提到了这句谚语,具体为:让市场"法无禁止即可为" 让政府"法360百科无授权不可为"。 挥翻章斗倒盾品世对私权利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对公权力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作为终北也响鸡一个公民,他不但可以大胆地运用自己的权利修构呢史树苗赵(法无禁止即可为、自由),督防还可以勇敢地监督政府(贵耐杀振配愿无大法无授权即禁止)。对政府而言,不但要谨慎运用手中每一份权与歌营又院形较界烧力(法无授权即禁止),还必须尊重公民阻成材满鲜及每一份权利(法无禁止即可为)。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 中文名称 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
- 类别 法律谚语
- 出发点 基本国情
- 适用国家 中国
内容
2014年2月24日有这样两条新关项帝闻,对照阅读别有一番滋味。一条是,新华网刊发2014年2月11日李克强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文,其中提到要进一步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对目前来自仍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公布清单,清360百科单以外一律不得设立审批事项。李克强总理强调,对市场主体是"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另友克务由换点医影一条是,南京市湖西街众多商铺过年时贴的春联,突然被当地城管铲掉,引起商户是盾贵元距坚肥往缺不满。城管部门表示,正月十五之后,年就算过完了,除非经过审批,否则不允许继续张贴春联。
国务院不断削减行政审批事项,目的在于约束权力,减少行政干预,防止权力滥用,保证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即"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时,约束权力的攻另行过程也是保障权利、赋权于民的过程,削减行政审批事项让公民和市场主体更自由,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和民众的创造力,即"法无禁止即可为"。这是改革食从各云思理的大方向,也是时代发展的潮流,谁都不能逆潮流而动,尤其是政府部门和官员,不可抱着权力恋恋不舍,更不能在法律之外自我赋权,进行权力扩张。

以此审视南京市城管铲春联行动,其不正当、不合法、不合问功师古而理显而易见。一方面,从城管的角度看,禁止商刑协减斯什错火相法令户正月十五之后贴春联,有法律依据吗?没有。没有法律依据,即意味着城管铲春联没有获得法律授权,没有法律授权就不可为,强行为之就是违法。同时,没有哪部法律规定老百姓贴春信坚翻却氧留班现师联还要经过政府部门审批,所谓"除非经过审批"属于滥设行政许可,或者说是城管部门自我权力扩特顾白红对队倒张,同样不合法。
另一报方面,从商户的角度看,贴春联是长期形成的民俗习惯每雷富别,法律上不可能禁止老百姓贴春联,也不可能规定贴多久。既然"法无禁止",老百姓就有贴与不贴以及贴多久的自由,哪怕有人不是在正月,而是在平常时候贴春联,只要他愿意,政府部门也无权干助越涉。在我国很多地方,铲别人家春联是很犯论场忌的事情,南京市城管有没有顾及这个问题?有没有司想过自己的行为简单粗暴?
有必要进一步给铲春联的城管讲讲"法无授权不可为"。铲春联据说是为了美化市容,即在城管部门看来,老百姓贴春联影响了市容。春联装点了节日气氛,老百姓觉得造查片候常白很喜庆,城管部门却厌恶之,那袁当油发孩么请问:城市到底是谁的?美化市容究竟为了谁?"权力美学"为何总是一副高高在上、永远正确的样子?
退一步讲,即使春联影响了市容,即使城管部门初衷良好,可关键问题是,法律没有授权你这样做,你就没有权力铲春联。政府部门做事,初衷良好就可以突破法该刘间坏种除击太确律界线吗?目的正当就可以为所欲为吗?当然不是。政府部门做事首先得合法,得有法律授权,法律没攻波究以轴大责论有赋予你做某件事的权力,初衷再良好、目的再正确也不能做--这就是"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本质含义,也是依法行政的本质含义,更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
影响
"法无禁止即可为"划出权力边界线
在2月11日国务院召开的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指出:对市场主体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而言,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这句话,言简意赅地为政府与市场间划出了一条明确的边界线,也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给出了明确的方向。
过去,无论是外资企业还是内资企业,其生产经营活动都只能在指定范围内进行。应该说,在政府起主导作用的市场初创时期,这样做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渐进式的市场开放节奏,既有利于集中当时有限的生产资源用于该用之处,也有利于对冲始终伴随着改革开放的种种争议,维护应有的共识。但在市场经济体系业已确立的今天,政府指导市场主体的做法愈来愈显现出其弊端。全面指导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为审批制寻找到了合法性,这实际上也为审批制所带来的种种腐败和抑制经济的行为创造了合法性。市场具有比行政意志更为敏感的经济意识和更为快捷的纠错能力,如果只能囿于规定的条条框框内行事,尽管可能防范一定的市场风险,但却必须付出昂贵的成本,而且,并不能排除更大的结构性风险。
寻求改革红利,就必须打破禁止式的经济管理体系,让市场获得更大的话语权。出于这一目标,在去年设立上海自贸区时,已经确立了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即除了负面清单不准涉及的项目外,均交由市场主体自由选择。"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新概括,实际上是将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从上海自贸区的框架拓展到了全国范围。这也就意味着,"法无禁止即可为"将成为普遍适用的市场法则。
与"法无禁止即可为"相对应的是"法无授权不可为"。这其实是在解放市场主体的同时,对行政权进行更明确的限定。长期以来,"权力管不了闲不住的手"几成惯性,甚至发展出了权力部门化、权力私有化的现象。究其根源,都是因为权力的运用缺乏清晰的授权来源,或者清晰的授权来源无法落地。此前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制度在实践中的弱势,已经表明这一点。
事实上,作为起码的政治常识,"法无禁止即可为"和"法无授权不可为"早已众所周知,但为什么在现实中经常无法兑现?说到底,是没有建立起市场与权力的对等关系,权力可以越界而为。因此,要做到"法无禁止即可为",首先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这也就意味着,政府部门需要建立明确的权力清单,并且"照单行事"。有了这样的行政习性,市场主体与权力之间,就能形成双赢式的共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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