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体育局
徐州市体育局前身为徐州市体育运动委员会,2001年7月更为现名。徐州市体育运动委员会自1953年9月12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市体育局下设1室4处: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竞技体育处、民众体育处、体育经济处,另设纪检监察室、工会、团委、妇委会。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徐政办发[2001]139号)档案精神,徐州市体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徐州市体育局
- 地址:湖北路
- 批准文号:徐政办发[2001]139号
概述
地址
湖北路
湖北路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我市体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研究全市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拟订全市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统筹规划全市民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画,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鍊标準,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确定运动项目设定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体育竞赛。
(五)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範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服务标準化建设;负责全市体育彩票组织销售工作。
(七)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体育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组织、指导体育宣传,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发展体育教育,拟订并实施体育培养规划,加强各类人才的培养。
(九)负责市体育总会的业务指导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行政许可处)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信访、接待、后勤、安全、保密、信息化等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複议、行政诉讼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体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
民众体育处
组织实施《全民健身条例》;组织开展综合性民众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参与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鍊标準;指导健身气功管理工作。
竞技体育处
承办运动项目的布局、设定和业务管理,组织、指导、协调业余训练及市各运动队、训练基地管理工作;组织重大比赛备战和参赛工作;承办运动队教练员考核、培训工作;承办反兴奋剂工作;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鍊标準的实施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
体育经济处
负责局机关和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经济财务工作;推动体育标準化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并监督管理;承办体育事业综合统计工作;监督管理体育彩票销售;参与监督管理公益金使用。
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党群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