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淝公所所建于清朝初期,由在亳州经商的合肥纸业、典当拉商人修建,作为公所使敌河破此煤哥获山用,总占地面积约360来自0平方米。
- 中文名 古淝公所
- 建于 清朝初期
- 总占地面积 约3600平方米
- 级别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发展历史
古淝公所所建于清朝初期,由在来自亳州经商的合肥纸业、典当商人修建,作为公所使用。古淝公所是迄今保存较为完好的一座清代公所建筑群,对研究该地当时的商业会馆发展及规模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1986年,古淝公所被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建筑格局
古淝公所总占地面积360百科约3600平方米。该所当时规模较大,房屋甚多。由于战乱、历史运动等原因,大部分建筑遭到破坏,剩余房屋二十余间。有大门一间、东屋两座、西屋一座、正房四座。建筑主体为青砖灰瓦,砖木结构,硬山两坡顶式建筑。扶梁抱柱,绫子门窗,廊檐、斗拱、雀替等,部分建筑是上下两层,比较威严高大,合瓦屋面,屋面下有方木橼檀,方砖铺底,是传统的北方建筑风格,基本都保持建筑的原有味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