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金履祥为《尚书》所做的文来自章,因上下左右都用细字标识,纵横错落,不拘行款,故名为"表注"。此书是宋儒研究连释《尚书》的最后一部著作。
- 中文名称 尚书表注
- 编纂者 金履祥(1232-1303)
- 创建日期 公元1279年
- 出版信息 建安,福建,中国
作者简介
宋金履祥(1232一1303)撰。祥字吉父,浙江兰溪人,受业于王柏、何基,遂传朱熹之学,绝意进取,抗击元兵之策被采纳,始解襄樊之围。德□初,授史馆编校,力辞不就,宋亡,家居不仕,著书讲学(浙江金华附近南宋四大学院之一的丽泽书院)以终,因居仁山之下,学者遂称仁山先生,一生著述较多,凡有《大学章黄速系角欢宽困曾者句疏义》、《论语孟子集注考证》、《通鉴前编》、《仁山集》等等。
作品简介
书前冠自序,云此作的宗旨在于:摆脱众说,独抱遗经,复读玩味,为之正句画段,提其章旨,与其义理之微,事为之概,考正文字之误,表诸四栏之外。故于每页栏框来自之外,上下左右都用细字标识,纵横错落,不拘行款,所以,书名为"表注"。这种注经方法,在古来经注诸家中,可谓绝无仅有。其说解在搜求援引旧说的基础上,参以自己的独立见解,融合条贯,与蔡沈《尚书集传》之说有很大不同。风征引伏生、孔安国之说,也多有同异,但都确有出处,非为妄引。所列作书年月,则与其《通鉴前编》一样,悉本于胡宏《皇王大纪》,都为有据之论。并且,作者认为,《康诰》之叙应移冠在《梓材》篇首,而《梓材》篇首之"王360百科曰封"三字,其"王"当为"周公",至于"封"宇,则因上篇《酒诰》之衍文。诸如此类,都与前说迥异。金氏全面承继了朱熹、何基、王柏诸师对考证《尚书》真伪的态度和注换持需节判除困研究思想,而且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他指出,西汉孔安国并没有作训解,后人如此主张,完全是受了作伪者的迷惑,因此,他肯定了《尚书》中的《古文尚书》诸篇,应该是后人的伪托之作。

流传判乎混任怀记录
原《尚书注》十二卷,此书后来不传。《元史‧儒学传》称《表注》四卷,唯据此书其中缝篇名及叶次所示,约可分上下二卷。此系其晚年经多年专攻、研究及收集各类评论的定本。似刻於宋元之际。上卷为史前虞、夏、商书各篇,下卷则为周书各篇。其他著录一般亦皆作二卷。书中如危历那总后附刻墨线、句点、声点及经文中常有符号,或画马之差头再试阳於字旁,或将字圈括起来,似画重点。而栏匡外以细字标识,上下左右,纵横错落,别无行款。乃为注经之例别树一格。其注出于朱熹之学,唯金履祥亦博采众说,并折衷己意,并不牵就来自。本书早年版刻,陈年既久,漫患蠹蚀颇为严重,曾经修裱,所缺页多已钞补。此书题记众多,其中有清人顾湄(活跃于公元1653-83年间) 手书题360百科记,并为钞补序文。另有周春 (1754年进植士)手书题记。还有三位清代学者徐堂、杭世骏、蒋元龙兰的况先切话院等亲款。复铃藏印数十方。
历史评价
此书为宋儒研究连释《尚书》的最后一部著作,在总结宋儒,特别是朱熹、蔡沈诸人的学术思想的基础上,终于彻底澄清了《尚书》学术史上的一个重要事实,所以,在经学史研究领域,此书具有多方面的参证价值。
传本有《通志堂经解》本、《四库全书》本、《金华丛书》本等。
包含时间
公元前8000年 - 公元499年
所属专题
哲学心理学 > 古代,中世纪东方哲学 > 东方哲学
物理描述
2卷,2册,17.8 x 12.4公分
收藏机构
国费善食导各抓还球鸡八立中央图书馆
世界电子图书馆网上仅载序及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