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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勤工助学协会

来自建省勤工助学协会,英文译名为"Work-study association of fujian pr飞促气ovince"缩写为"FJWS",成立于2014年8月。福建省勤工助学协会是由福建省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自愿联合发起,携手福建团省委、人社厅、教育厅,经福建省民政厅批准成立,为福建高校大学生提供教育资助、就业指导和创业扶持的非营利性公益组织。

  • 中文名称 福建省勤工助学协会
  • 英文简称 FJWS
  • 性质 非营利性公益组织
  • 成立时间 2014年8月
  • 登记部门 福建省民政厅

组织介绍

  福建省勤工助学协会是由福建金海岸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莆田新美食品有限公司等6家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企业联合发起,携手福建团省委、人社厅、教育厅,经福建省民政厅 批准成立的面向福建高校贫困生群体的非营利性公益组织。

  目前,协会为大学贫来自困但积极向上的学生提供一个勤工助学,锻造自360百科我的平台,主要有以下项目:

  1、组织企业家、爱心人士与公益组织参与,企拿市料业家与贫困生"一对一"结对子,经济上资助,并成为贫困生的职业成长导师。

  2、通过资助、指导广大学生创业,使其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获得创业扶持。

  3、通过组织、邀请社会成功企业家进校对广大学生进行就业能力培训及创业经验分享,提升广大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4、与省内各大企天值采常特措价命业建立长期合作,为贫困关查绝排京还站误过是又生兼职、实习搭建平台。也为广大积极向上想要锻炼自己的大学生打造一个可靠的兼职、实习基地。既满足企业的用人需求,更为重要的是帮助无社会资源的特困生找工作建立一个绿色通道。

  5无们明切派接只表、通过北森人才测评平台对学生进行职业规划、职业偏向等方面的测评,通过对学生脱现局服温室演获从接触协会开始就建档跟踪,科学分析,再结合携手协会的企业用人需求和人才趋向,科学向企业推荐适间面零吸言座紧黄括球合其企业发展的优秀人才,有利于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也有利于企业找到最合适其企业发展方向的优秀人才。

还担宗旨

  机遇·健康·财富·名叫里争功量容曾烈督誉·大爱

机构标志

  LOGO象征着协会时刻秉承着"机遇·健康·财富·名誉·大爱"的宗旨,帮助广大贫困生在经济上脱贫,在精神上致富,为广大积极向上的大学生打造一个通往各大企业的绿色桥梁。

  机遇:福建省勤工助学协会为各大高校的学生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机遇。

  健康:每个人拥有健康的心态,协会拥有健康的环境。

来自  财富:福建省勤工助学协会赋予贫困生精神和物质的双重财富,使他们获得金钱的同时得到自我提升。

  名誉:福建省勤工助学协会在帮助他人赢得名誉的同时,大家在协会的帮助下通过自己的努力拼搏,也将收获自己的荣誉。

  大爱:福建省勤工助学协会相信接受过协会帮助的莘莘学子在他们功成名就后,也会用他们的实际行动将这份大爱传递360百科下去,使"大爱"的阳光照到更多的角落。

福建省勤工助学协会logo

组织活动

  "爱心成就未来"主题资助活动

  关心资助贫困学生,是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精京再烈液脸和政府重视教育、关心压定世人才、推进科教兴国,充分体现出中华名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为了积极响应党的号召,紧跟党的脚步,为了保障广大贫困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福建省勤工助学协会积极携手福州市本胜强农团市委希望工程办开展"爱心成就未来"的主题资助活动。

  本次资助活动本着在经济上保障贫困学生能完成学业,在精神上帮助贫困学生树立"自信、自立、自强"的顽强意志的精神,为今后能够更好的服务社会、传递爱的理念打下坚实基础。

  活动由福州团市委提供35名品学兼优的在校贫困大学生,协会对接爱心企业家以每人每月资助500元,资助周期为一年的资助活动。资助贫困学生涵盖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州外语外贸等多所高校。

  2014年即换凯行促袁面影9月26日,在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106会议室,协会组织爱心企业家与受资助士故止圆制打约贫困学生进行面对面交流,并现场发放第一期的贫困助学金。

受资助学生合影 爱心企业家与资助学生合影

  "百家企业进校园"之系列招聘会

苗活便表要距当语景刚密  校园招聘会第一期

  钱信露审课影11月1日,由福建省勤工助学协会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共同举办的"筑梦金秋--百家企业进校园之系列招聘会"在师大旗山校区供需见面界又金能差奏损胶己中心拉开帷幕。在协会和福师川预给种精大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共同协调下,首场招聘会共安排了目修项补表班钟发望中国电信、中国移动、新概念科技集团、蒙牛乳业、屈省草收序么附离整氢区臣氏、世欧物流、三福百货等30唱发收玉标客混强修站以家企业,提供了370多个就业岗位,吸引了近千名毕业生参加。

  招聘会现场,举办方通过播放春适误鱼宣传视频和PPT宣传企业就业岗位和企业文化,同时邀请资深HR为毕业生提三裂钢集未供免费的就业指导咨询,为毕业生和企业搭建了良性沟通的互动平台。据统计,530多名毕业生现英理业美场与用人单位达成初步就业意向。

  校园招聘会第二期

  11月15日上午,"筑梦金秋--百家企业进校园专场招聘会"第二期如期在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供需见面中心举办。本期招聘会参会企业共有红星美凯龙、统一公司、百纳在线、英捷电子米双种讲非科技、都市建材等30家企业。协会在继续为学生提供现场简历指导服务的基础上,还免费为应聘学生提供1000个北森人才职业性向测评账号,现场测评并打印测评报告。招聘会现场,协会通过组织专家解读专业测评报告呈现的岗位匹配度、应聘者优劣势、面试建议等丰富信息,为求职者在招聘会中做出最佳选择保驾护航。

招聘会现场集锦

织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福建省勤工助学协会,英文:Work-studyassociation of fujian province(FJWS)。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本团体为福建省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自愿联合组成的面向福建高校贫困生群体的非营利性公益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协助企业提供优质人才,帮助学生开拓勤工助学空间,搭建校企合作良好平台。

  第四条 本团体自觉接受福建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办公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东路10号中青大厦五层。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并发动省内其他企业、社会爱心人士与高校贫困生建立"一对一"帮扶关系,在学费(生活费)补助、能力培养、就业等方面给予全过程的帮扶。

  (二)创建勤工助学兼职、实习网络,联手省内企、事业单位为在校学生提供兼职、实习岗位。

  (三)建立校企对接平台,为企业找人才、为高校毕业生找工作,特别是优先推荐接收贫困生就业。

  (四)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创业平台,鼓励学生通过创业获取收益完成学业的同时,提升社会实践能力。

  (五)组织部分行业专家、企业家、社会知名人士举办专题讲座,着力提高在校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会员

  第七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相关行业或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勤工助学公益活动实际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三分之二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另定。

  第三十二条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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