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绛县横水镇周家庄、崔村之间,地处紫金克承语丰山之阳,向南地势缓降并,俯瞰涑水河谷来自地,对岸又有中条山为其屏障,襟山带水,气势磅礴。遗址总面积约500万平方米,是360百科一处以龙山时代遗存为主(分布面积约450万平方米),兼有述制固判之再美仰韶、庙底沟二期鲜临乎、二里头、二里岗、东周等时期遗存的大型遗址。2007年以来,经国家文物局批准,由中国国家博物馆田野考古研究中心与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字音本法什销运城市文物保护研究所组成的联合考古队开始对周家庄遗址进行正式发掘,业已取得较为丰厚的学术成果。2零要宽其问切称静会011年春季,我们在以往认识的基础上,选定位于遗址中心偏东的一块龙山时代墓地进行了大规模发掘。
- 中文名 山西绛县周家庄遗址
- 发掘面积 约1000平方米
- 地区 山西绛县
- 类型 遗址
作为中国国家博物馆 "十.五"科研项目独团族节式正女生害的延续和"中华文明探源工程(二)"中的一个子课题,中国国家博物馆综合考古部田野考古研究中心与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等单位合作,从2007年秋到2008年秋对山西绛县周家庄遗址进行了大规模的勘察钻探和一定规模的发掘项,在较短时间内取得了较为丰厚的成果。
从2003年到2006年,上述三家组成的联合考古队对山西来自运城盆地东部进行了全覆盖白古画形地超市你式区域系统调查,共发现和重新确认新石器时代到早商时期的遗址近200处(其中许多遗址包含有多个时期的遗存),而绛县周家庄遗址则是其中最大的一处。按照课题的计划和要求,经报请国家文物局360百科批准,我们分别于2试007年秋、2008年春和2008年秋对周家庄遗址做了发掘(发掘面积约1000平方米),同时还对遗址的主要分布区进行了系统的钻探,主要揭示出一批新石器时代龙山时期的房子、墓葬、灰坑、壕沟等遗迹,并初步确认这是一处龙山时期的大型环壕聚落。
周家庄遗址位于绛县周家庄与崔听雷续父攻村之间,地处涑水河上游北岸的坡地上,其北面为中条山的余脉紫金山。这里地每某切此想石势东北高西南低,地形开阔平缓,背靠紫金山,向南俯瞰涑水河谷地,河对岸则有中条山为屏障,具有居高临下的气势。遗址曲促蛋握该德护总面积达500余万平方米,内有数条东北-西南走向的自然冲沟,十几年前沟内尚有泉水或溪流,在古代遗址区内可以说水源丰富。该遗址包含多个时期的遗存,而以龙山期聚落最大,地表陶片的吸末父步志胡散布面积为400余万平方米,另外还有范围相对较小、段路加报环衣沿纸油位置偏南的仰韶中晚期、庙底沟二期、二里头期和二里岗期的遗存。
经过三个季度的大规模钻探,钻探总面积约200万平方米,对各种遗迹的分布有了较流岩河杂为系统的了解,为以后的发掘提供了重要的线索;此外最主要的是发现并确认了一条龙山时期的大型环壕。
经钻探和解剖发现,在修建大型环壕之前,应首先在遗址的偏南部位修建了一条规模较小的环壕,但目前只发现了其东部的壕沟和北壕沟文量盟审行较现的东段,即环壕的东、北部分,其西、南部分尚不清楚;稍后垂超额在其东北拐角处又接续向北延伸修建大型环壕的东边壕沟,使得大、小环壕的东提刘沟相贯通。
大环壕的东边壕沟(G6)为钻探发现,全部埋在地表以下,方向略呈西北-东南走向。2008年春、秋两季我们在东壕沟的中部和中部偏南地段(此段亦属小环壕的东沟)开挖了数条探沟,以了解该壕沟的年代、结构与功能。经过两个季度的解剖发掘,发现壕沟内有十几层堆积,而不同部略逐兵歌千输位的堆积情况有所变化。中部偏南部位的探沟(TG3)内首先发现有夯土,夯层明显,经钻探发现夯文土的南北范围约20米左右逐并若护刚延督宁防植指,其南端有清晰的版筑痕迹,从近沟底处向上层叠筑起,总体厚度超过5米,皆用员特仍含大量料礓的生土夯筑,内含少量龙山时期陶片;此段夯土的中间部位(探沟TG5)则未见版筑痕迹,亦无明显夯层,但使用相同的土填充、砸实。夯土并未将壕沟填满,沟的上部有1米多厚的二里头时期堆积。紧邻夯土的南侧为筑造夯土时同时填起的土,亦为含大量料礓的翻动过的又谓上规般错错土煤修必生土;再往南10米以外的探沟(TG6)内则见多层淤土、填土和活动面,应分别是流水冲刷淤积和使用时形成的堆积,所出皆为龙山期遗物。在东壕沟中部探沟(TG3以北300余米处的TG2)内所见的堆积则是另外一种情形,其堆积大致可分三部分。在沟的最底部有几层较薄的淤土和使用时形成的杂土,沟的中间部位有一层很厚的黑色淤土,沟的上部则是经人工修整、铺垫、乃至砸实或踩实而形成的多层薄厚不均的堆积;除沟的上部可能包含有个别较晚时期的陶片,沟内主要堆积所见遗物皆属龙山时期。
结合发掘和钻探的情况可知,东壕沟的开口距地表大多为1-2米,沟底距地表多为6-9米,自深多为5-7米;沟的横剖面呈漏斗形,沟口宽多在12-15米之间,顶部1米多深的部位为斜坡状,往下则陡转为略向内斜的直壁,直壁开口宽多在8-10米之间,沟底宽多为5-8米。沟内主体堆积所出陶片皆属龙山时期,此外,这一大型环壕的范围与该遗址龙山时期地表遗存的分布范围最接近(为后者所覆盖),而远大于其它各时期聚落的范围,由此可断定此环壕当在龙山时期所修建、使用。但东壕沟最终被填满、废弃可能要到二里头期以后。从沟中所见夯土和淤土等迹象判断,在大、小环壕之东沟相接处所筑夯土,有可能是为了筑坝蓄水,如此才在其北部(包括小环壕的北沟)沟内形成了很厚的含铁锰结核的黑色淤土;另外也不排除此段夯土具有出入通道的功能。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东沟北半段的外侧20米以外,还有另外一条较窄(4-8米宽)、较浅(1-3米深)的龙山时期的沟,与大环壕之东沟相平行,但只限于其北段,往南则未见其踪迹;关于这条沟的成因和功能尚待进一步分析。
在解剖东壕沟的同时,我们又顺藤摸瓜,先后找到了环壕的北沟和西沟。北沟与东沟垂直贯通,略呈东北-西南走向;与东沟不同,北沟多数地段的上半部分(约3-4米深)至今尚未填起,仍暴露在现在地表以下,而沟内下半部分应填充有多个时期的堆积(亦为3-4米深);此沟大部分的整体宽度、深度与埋在地表以下的东沟基本相符。西沟与北沟相连通,其北部与东沟走向基本一致,宽度与深度亦接近;但在崔村南堡的北面此沟却向外弧形凸出,至村西又折而偏向东南,仍保持原来的走向,但壕沟的南段则被流水冲刷得更加宽而深;到遗址西侧中间部位与一条东北-西南走向的宽大的自然冲沟相连通。冲沟以南未见西沟的南半段,而在整个遗址的南部也没有发现南壕沟的迹象(经过钻探亦未找到)。遗址的南部和西南方向地势较陡峻,因此当时人们有可能利用天然的地势做防护而未修壕沟;也不排除原本有壕沟,后因水土流失、整修梯田等活动而被破坏殆尽、踪迹难寻了。
至此,我们发现并确认了这个大型环壕聚落的东、北壕沟和西沟的局部,尚属不完整的"环壕"。东、北沟应基本保存完整,东沟南北长约2000米,东、西沟之间宽约1000-1400米。参照地形特征,按照现存壕沟所能圈划出的范围,这个环壕内的龙山期聚落的总面积约有200余万平方米,毫无疑问应是本地区最大的中心聚落。经过钻探,在壕沟的内侧尚未发现有城墙的迹象。
除对上述壕沟进行钻探和解剖外,2007年秋我们还在遗址的东南部位进行了较大面积的发掘,揭露出一批龙山时期的房址、墓葬、灰坑等遗迹和大量的陶、石、骨器。其中房子近10座,土坑墓近30个,瓮棺10余个,灰坑(包括窖穴)近70个,还有一条较大的壕沟(其范围尚有待探明)。从出土的层位关系和早晚顺序看,壕沟和几座近于地穴式的房子年代最早,其次是一些半地穴式房子、灰坑等,最上面则是成排的土坑墓和瓮棺葬。所出遗物皆不出陶寺中晚期的范畴,文化面貌也与龙山时代陶寺类型接近。
房子主要有地穴式和半地穴式两种,个别还见地面式建筑。个体都不大,单间,多数在10平方米左右,最大的一个也不过20多平方米。一般为圆角方形或长方形,地面为平整光滑的白灰面,中心部位有灶(地面灶,无灶坑)。房址大多已残破,从已知情况看,门向应都朝向西南,与地势走向相一致。房子之间存在叠压打破关系,但目前尚看不出明显的分布规律。
近30座竖穴土坑墓皆为小墓,墓坑深1米左右或稍浅,宽仅容人,长度略高于人体(一般不超过2米)。除一座墓见板灰痕迹,其余墓不见任何葬具,也几乎没有任何随葬品。墓中人骨皆为单人仰身直肢一次葬。所有墓的方向高度一致,皆为西南-东北方向(头向西南),而面向朝左或朝右不一。墓葬之间几乎没有打破关系,大致成排分布(东南-西北向排列),相互间有一定间隔,但有2、3个墓相对集中成组的现象。墓葬填土中可见一些龙山期陶片,另外根据上下层位关系也可判断这些墓葬都属龙山时期。
10余个瓮棺葬分散在土坑墓之间,一般墓坑较浅,所用葬具主要是套接或扣合在一起的残破的鬲足,另外也有少量罐的残体。瓮棺内所见多为破碎的婴幼儿骨骸,最大一个个体为完整的10岁左右的儿童。
灰坑的大小、形制有多种,其中有少许形状规整的袋形坑。
我们在进行发掘时,对部分较好的遗迹单位进行了筛选,并提取了浮选土样。除出土数量较多的陶器(大多为复原的残器或未复原的残标本),还发现了很多石器、骨器和动物骨骼。陶器的主要器型有肥足双鋬鬲、瘦体双鋬鬲、单把鬲、斝、釜灶、大口罐、高领折肩罐、圈足罐、盆、甑、杯和少量的扁壶等,总体面貌与临汾盆地的陶寺类型接近。这说明单从考古学文化分布的角度看,陶寺类型应至少伸展到了鸣条岗以北的运城盆地北部。
经过一年三个季度的钻探和发掘,现已初步确认周家庄(原称崔村-周家庄)遗址为一处龙山时代大型环壕聚落。结合以往的区域调查资料,可知至少在运城盆地的东部,周家庄应为整合该区域的最高统辖中心。这个中心聚落以壕代城,并且有一个从小到大的扩展过程。环壕之内有居址、墓地,根据钻探所提供的线索还应有一些高等级的设施。发掘所见墓葬叠压房子的现象说明,在聚落存在、发展过程期间可能经历了很大的变动。总之,周家庄遗址对于探索本地区早期复杂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起源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意义。对于该聚落内部的设施、布局与结构的探索,以及它在当时社会结构中所处地位的最终确认、它所能体现出的社会形态与发展水平等方面,都还有待于下一步长期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