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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右学社

买志朝八年鱼稳群社名称:学社的法来自定全称称为"江右学社"。汉语普通话拼音为:Jiang You Xue She。标准赣语拼音为:Kong lu Ho kSa。英文全称为:KongIu Society,于二零一零年六月在东北林业大学社团联合会注册成立。江右学社是东北林业大学特色文化协会中独树一帜的学术研究类学生团体,其文化研究主体是以现今江西省域交胞胶演对复合排酸为空间范围、江西文化兴盛时期(唐、宋、明为代表)为时间跨度的中华传统文化的一个国学类文化社团。

  • 中文名称 江右学社
  • 外文名称 KongIu Society
  • 创始人 周俊昀枭
  • 赣语拼音 KongIuHokSa
  • 成立时间 2010年6月

江右学社会标

  江右学社会标整体由一个带花边的青花瓷的背景构成,瓷器是江西景德镇名产,象征江西丰厚的文化底蕴。中央图画为江西白鹿洞书院的李勃和他的鹿,象征学社为国学张阶减调娘丰类文化社团,更是一种精神寄托。右上为"江右学社"四字,分别用两种字体表现,更富有艺术气息,使会标看起来更加和谐包营字院列跟越而课洲板与自然。下方是学社的英哥育肉料读王父文名与成立的年份。整体看来,会标和谐自然,富有古风,正体现了研究国学、学习古人优良之风的主题思想。

来自立社理念

  立社理念乃江右著名国学大师、史学泰斗陈寅恪先生之名言"独立之人格,自由之思想"。

学社宗旨

  学社宗旨为:"除陈革弊,重振江右!"通过"弘扬江右之文化、思慕江右之先贤、共赏江右之美景",借之以达复兴中华传技序斗收统文化之目的。同时,加以来自诸多活动,构建一扇文化之窗通向江右这块神奇宝地。

组织框架

  目前位置按照江右学社章程规定,主要由三大机构组成,分别为理事会(社长管360百科理)、章程委员会、监理会(监督办公室)。

  理事会下辖服限导止新景企课五大部门:学研部、践行部、财务部、外交部、网宣部。

  统领理事会,向理事会各部门发布命令的权利。

  章程委员会负责制定各项学社的管理制度。

  监督办公室监督社长极其理事会各个部门的一切活动。

  三大部志战门各司其职,相互制约。

创社历史

  东北林大江右学社由社长周俊昀枭及其团队于2010年在东北林业大学社团联合会正式创立,2010.06晚在林头新往医企处定溶大二教召开创设大会,出席大会的成员约有70人。会长及主要创居坐北管落穿含始人一次做了演说,阐明对江西未来发展的展望以及结固船刘细溶损纸实对江西兴衰历程的反思。

  大会持续大约3个小时,社长用长达45分钟的时间详细叙述了江西过去的辉煌,江右商帮,江西书院,江右学术等方面的内容,同时提出了江右学社的活动思路:

  1.通过文化科普,让江西人重新自我认知,找回失落已久拉价容犯服每水的自信心。

  2.在自我认知的基础上,以一个自信,不卑不亢的心态立世做人倒见试吧

  3.前两步的目的达到以后开始自我反思,形成责任感,意识到自身的历史使命,最终通过自身的努力思电打今祖赵话团岩时诗,将来回报自己的色从物争击己外家乡。

主要活动

  创社宣传:

  在创社之初,学社一共打了六个横幅宣传,成为林大历史上成立之时被祝贺最多,造势最强烈的社团。

  祝贺学社成立的林大社团有:粤语协会、圈点社、书画协会、太极协会、绿色使者志愿者协会等。

2010年夏江西洪灾,江右学社挂横幅表示慰问 较部建卷刑右弱深负语协会庆贺学社成立 2010年7月3日学社举行的第一次草地座谈会

  独具特色的草地会议:

  学社立社理念乃江右著名国学大师、史学泰斗陈寅恪先许件己十序生之名言"独立之人格,自由之思想"为彰显这一理念,学社营造自由之气息,标新立帝帮走际移异,一改以往社团开会之走民落按续陈腐风格,于东北林业大学主楼草坪前,召开鲜活、散漫的第一次草坪会议。

房史世  与黑龙江省赣商会第一次交流:

  二零一零年七月九日,林大江右学社第一次和黑龙江省赣商会建立外交联系。

  为与黑龙江赣商会建立长久联系。于庚寅年七月九日,本社社长与外交部长先行一步,自林大始发乘56路至建国街转乘113路到安隆街紫园路。紫园路12号二楼即为黑龙江省赣商会之所在地。

社长在赣商会留影

  经李发洪主任的接待,我社从谈话中了解到,商会截止2011年7月份规模大概有194名正式成员,皆为本身赣籍商人,其中会长一名,副会长19名。在职人员主要负责商会日常事务。商会系由商人自发组织之非营利性合法团体,旨在维权与传递商业信息。同时通过无偿性之服务凝聚在外江西老乡,共推江右商业之美好未来,倾尽心力,四方奔走,其维权之功,无可替代!

  帽儿山团队训练营:

  2010年10月1日正式以一个社团的名义带领社员50多人去东北林业大学的帽儿山实验基地考察体验,在野外农家长达三天的宿营。

帽儿山登顶后的喜悦

  2010年10月2日,在分组带领之下,五个小组先后登上了帽儿山的顶峰,在艰难的登山过程中,大家相互协助,极大地体现了团队合作的精神。

  在帽儿山度过了两夜,大家一起做饭,一起游戏,一起谈心,将学社的一体意识和出游乐趣发挥到了极致,本次活动在2010年10月3日返回林大校园后圆满结束。

  经过多年发展,帽儿山团队训练营已成为江右学社优秀的传统活动之一。2014年10月国庆期间,在学社会长和学社骨干的带领下,大家团结协作、互相交流,战胜了新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活动再一次取得了圆满成功!参加活动的除了有本校的江右学社成员外,还有哈尔滨师范大学和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几位江西同乡。

帽儿山团队训练营精品集

江右学社读书会

  与东北林业大学图书馆合作共同举办的读者沙龙之江右读书会,举办有:《挪威的森林》 、《解读韩寒》 、《交流赣语 走进江右》 、《简爱》 、《旅行的意义》 、《寻找洛丽塔》 、《飘》 、《平凡的世界》、《倾城之恋》 、《雾都孤儿》 和《克里米亚背后的地缘政治》 等系列读书会。启迪思维,引导我们进行思考与阅读,在一次次思想的碰撞之中,感受到知识的力量,一群志同道合的莘莘学子,为理想,为未来,指点江山,意气风发,不可不谓壮怀激烈!

江右学社读书会

现任(19届)各部门负责人:

  社长:邓懿

  副社长:刘海贝,肖扬霏

  监理会主任:张若嫣

  办公室:熊熳,袁赣

  学研部:张丽薇,周建邦

  财务部:李紫蕾

  践行部:陈旭,李苏

  外交部:涂文宇,乐慧惠

  网宣部:郑杰妮,钟淇琳

历届社长

  2010届:周俊昀枭

  2011届:过俊波

  2012届:晏晖

  2013届:张霖

  2014届:丁令智

  2015届:刘旭

  2016届:廖勇臻

  2017届:曾雨涵

  2018届:张亦成

往届各部门负责人:

  理事会:

  社长:周俊昀枭、易倩茹

  外交部:熊鹏

  学研部:过俊波

  人财部:曾小艳

  践行部:余伟群

  监督办公室:晏晖

  主任:陈丽

  章程委员会:刘尧、熊伟

江右学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社名称:学社的法定全称为"江右学社"。汉语普通话拼音为:Jiang You Xue She,标准赣语拼音为:Kong Iu Ho kSa。英文全称为:KongIu Society。

  第二条 学社性质:江右学社是一个自愿结成的,以研究江右区域内的中华传统文化、追慕江右先贤、共赏江右美景、弘扬"江右文明"为目的的,有组织有纪律的非营利性的校级学术科研性学生团体。

  第三条 学社宗旨:"思慕江右之先贤、共赏江右之美景、弘扬江右之文化"。

  第四条 江右学社是东北林业大学学生社团的成员,本协会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五条 本学社在遵守东北林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国家、地方相关法律及学校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以下活动:

  (一) 组织学社成员在学校开展学习、研究江右文化的读书活动,撰写论文;

  (二) 组织学社成员发表学术演讲,介绍江右地区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以及相关的学术内容。

  (三) 创办学社内部期刊,展示江右美景,宣传江右文明、弘扬江右精神、唤起保护江右文化的意识;

  (四) 邀请研究江右文化的著名专家、学者来东北林业大学讲座;

  (五) 组织成员一些实践活动,定期带领社员在学校附近出游,同其他组织就行交流和合作。

  (六) 通过社员的参与,让社员学习一个团队的管理模式,和制度性知识,加强社员的团结合作,提高江右人凝聚力。

第三章 社员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学社的社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东北林业大学正式学籍的本科生、专科生及研究生;

  (二)承认并且严格遵守本学社章程;

  (三)有正确的思想动机,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 志愿加入,对本学社有浓厚的兴趣,积极参加学社活动,维护学社荣誉。

  (五)承认本学社章程,热爱祖国,对江右文化有浓厚兴趣。

  第七条 社员入社的程序是:

  (一)提出入社申请;

  (二)进行审核登记并交纳社员费;

  (三)由本学社认定,承认社员资格,记录社籍档案。

  第八条 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社社员拥有本学社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二)学社社员拥有参加本学社活动并提出活动建议的权利;

  (三)学社社员拥有获得本学社服务的优先权;

  (四)学社社员拥有对本学社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学社社员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六)享有知晓学社详细财务状况的权利。

  (七)对处分提出异议向裁判委员提出申诉的权利

  第九条 社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学社的决议;

  (二)维护学社的名誉及合法权益,遇到侵犯时据理力争;

  (三) 参与学社相关活动,为学社的发展出工出力;

  (四) 按规定交纳社费;

  第十条 社员退社应书面通知本学社,办理相关手续,学社不退返剩余社员费。社员如果1年不交纳社费或不参加本社活动的,视为自动退社。

  第十一条 如果社员有严重违纪行为,经理事会决定可以予以警告、记过、或者开除处分。收到处分通知七天内,社员如有异议可向监督办公室提出申诉,要求驳回理事会之决定。

  第四章 组织机构、制度和负责人产生、罢免及其职能

  第十二条 学社设置社长(会长)及其领导的理事会,章程委员会,监督办公室。

  第十三条 社长(会长)的产生和职权范围

  社长的产生规则

  (一) 由全体社员在社员大会上直接选举产生。

  (二) 正副社长参选人必须是创始人或者具有三个月以上会龄之社员,必须正副社长组成搭档参选。

  (三) 参加投票的社员必须达到社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选举结果方可生效。

  (四) 超过两名候选人,而没有任何一位候选人得票超过50%,则得票率居前两位的候选人进入下一轮选举,直到有候选人得票率超过50%为止。

  (五) 章程委员会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可以启动罢免程序,超过60%社员赞成则社长被罢免,重新进行社长选举。

  (六) 社长任期一年,每年度社员大会进行社长选举,临时情况可召开紧急会议选举社长。

  (七) 社长不能履行职责,则由副社长接任,副社长接任后任命新的副社长。

  (八) 社长必须具备学生干部的基本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及协调能力,深深热爱江右文化,对江右心存浓厚感情,对复兴江右有强烈的责任感;

  社长(即会长)的职权

  (一) 统领理事会,向理事会各部门发布命令的权利。

  (二) 提议学社各个阶段工作任务和目标,领导各部门筹备和组织学社的重大活动。

  (三) 加强内部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学社发展。

  (四) 经过章程委员会同意后,任命或罢免各部部长的权利。

  (五) 做出处分,警告,开除社员的决定的权利。

  (六) 对外代表学社发言,代表本学社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的权利。

  (七) 筹备召开社员大会。

  第十四条 理事会

  理事会的组成以及各部门职权

  (一) 理事会包含人财部,学研部,践行部,外交部,网宣部。

  (二) 各部门部长由社长提名,经章程委员会同意后方可任命。

  (三) 各部部长可向社长或章程委员会提交辞呈,任何一方接受方可正式离职。

  (四) 社长有权罢免各部门部长,经章程委员会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 社长同理事会的关系

  (一) 理事会各部门必须接受社长的领导,服从社长的决定和命令

  (二) 理事会各部门遇到重大问题必须向社长以及章程委员会委员汇报

  第十六条 章程委员会

  章程委员会选举规则和组织规则

  (一) 章程委员会委员由全体正式社员选举产生。

  (三) 选举取得票数占优的相应数量候选人当选。

  (四) 委员会委员任期半年,学期度社员大会进行选举。

  (五) 章程委员会主任由副社长兼任,负责主持章程委员会议,但不享有投票权,仅仅在正反方票数相等的时候有一票决定权。

  章程委员会的职权

  (一) 制定学社其他规章制度。

  (二) 修改学社章程,两名以上立法委员提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三) 审议学社组织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对社长进行罢免。

  第十七条 监督办公室

  监督办主任的产生

  (一) 办公室主任由社长向章程委员会提名,共同推举产生。

  (二) 章程委员会以及社长均无权罢免监督办公室主任。

  (三) 办公室主任若辞职,必须立即推举一位新办公室主任,新主任产生以前由章程委员会主任代行职权

  监督办公室的职权和义务

  (一) 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批评。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核。

  (二) 接受会员的控告和申诉,依据本社规章做出公正裁决。

  (三) 经过控告和审理程序后做出撤销理事会以及社长的决定和命令。

  (四) 征集学社成员意见并做好反馈。

  (五) 定期对学社工作进行整理、总结、上交、及存档。

  (六) 对每次讲座,录像,对其内容进行文字整理,提交给学研部研究。

  (七) 进行优秀社员评比,执行社员赏罚,加职务分。

  第十八条 理事会具体部门

  人财部设部长1名,科长三名,分别为财务科、赣籍管理科、国籍管理科。任期一年,部员若干。

  财务科主管财政,赣籍科,国籍科分管赣籍社员与非赣籍社员之人事资料。

  人财部主要行使如下职权:

  (一) 负责学社的日常工作,负责联络社员,通知相关活动事宜;

  (二) 负责学社的财务管理,日常活动经费的报销;

  (三) 负责学社招新,吸纳人才,人事管理,建立、管理学社社员的档案,建立和管理,健全人才库,为学社发展提供人才基础;

  第十九条

  践行部设部长、副部长各1名,任期一年,部员若干。践行部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执行社内活动之决议,接受活动提案。

  (二) 负责学社活动具体组织、实施与开展,如搬展板,借教室,布置活动场地等。

  (三) 必须极力配合其他部门的活动安排。

  (四)出游、公益活动等皆由践行部来带领。

  第二十条 学研部设部长、副部长各一名,任期一年,部员若干。学研部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 研究学社发展现状,确定学社发展路线,制定学社发展规划,制定学社具体活动方案,撰写相关活动书。

  (二) 负担起学社的学术研究,研讨学术课题,产生研究成果,用于开展活动。

  (三) 期刊、讲座、论文等学术内容

  (四) 负责学社活动的相关文字、图片、标语等的设计,制作和发布工作,搜集各种文字,图片,影片类型的材料,为学术研究提供基础;

  (五) 负责确定对内进行文化教育,对外进行文化宣传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 外交部设部长、副部长各一名,任期一年,部员若干。外交部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 在学社开展活动时负责为学社寻找赞助;

  (二) 开展与其他本校社团和外校社团的交流。

  (三) 负责学社与活动各协作部门的联系,各项工作的申请等;

  (四)负责与各上级指导部门的联系,定期参加例会;

  (五) 为学社活动联系嘉宾。

  (六) 需找并联系本地有兴趣与本学社联络交流的组织团体。

  第二十二条 网宣部设部长、副部长各一名,任期一年,部员若干。网宣部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学社微信平台的运营;

  (二) 负责江右学社百度百科的更新。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三条 学社经费来源。

  (一) 社员交纳的会费,由人财部负责会费的收取工作。;

  (二) 上级部门、指导单位的经费支持;

  (三) 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 所得的正当赞助,以及友好捐赠

  (五)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条 会费标准由章程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五条

  学社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活动范围,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社员中分配。

  第二十六条

  学社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学社日常办公用费的报销须由财务人员负责报销,报销票据背后须有经手人和证明人两人以上的签名。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

  学社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全体成员有权知晓财政状况,人财部定期公布透明财报。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2010年6月社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社章程委员会。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东北林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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