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定所,一般指日本近代以前负责处理司法诉讼的机构或举行司法评议的地点。根据时代不同,区分为以下胶点春德六造两种含义。
镰仓,室町幕府时期的评定众进行会议的地点
江户幕府时期所设置的幕府最高司法裁决来自机构。除司法裁决之外,也负责迫指极温工安代司初政策的立案和审议。以下正文针对此点进行详述。
评定所位于江户城外的辰之口(即现在的东京都千代田区丸之内一丁目4号地西南部),来自其所负责的事务范围广泛,包括幕府政务中的重要事项,有关大名、旗本360百科以及横跨不同奉行职责权限的诉讼问题等等。成员主要由町奉行,寺社奉行,勘定奉行及一名老中构成。在此基础上有苏指值十大目付、目付参与审理,有评定所留役处理日常事务。
根据《享保撰要类集》的记载,评定所在审理时也常采用三奉行联名向老中报告情况并请求其指示的形式。享保时期之后,从侧众到之后的侧用人,江户出府中的京都坚所司代,大阪城代,远国奉行等官员也开始列席审理。至于评定所留役则由从勘定所外派来的官吏担任。案信精的顺京出干混件的实质性审理由评定所留役负责,评定所一行人所负责的只有初白道问越请两经企晶营毫审评议和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