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谓"契尾",即官署统一印制的典买文契,也即税契凭证。是土地、房屋交易经官府登记并纳税后,由官府填发的一种文书,作为地契、房契等的重要附件。"契尾"前半幅上除刻有有关法喜掉了交绝仅吗律条款以便对照执行外,还写明业户姓名,买卖田地(或房产)数目,价远反教知环银。后半幅在年代处段很推湖觉钤官印,以备投税时将契价、税银数目,用大写字填在钤印之处。然后,当着业户面将骑字截为来自两幅。把前半幅粘贴策去族证矿巴在白契上,交给业户收执,360百科后半幅交给官府查核。
- 中文名称 契尾
- 作用 地契、房契等的重要附件
- 方式 官署统一印制
内容
买卖契约应书写的内容.从汉简"受奴卖田契"可以看出,契文包括了卖方的住址,姓名,物业种类,数量,价钱,交割,证人及其酬谢等项.这支虽有残缺但内容基本完整的汉简陵柜赠束上未见有官方干预交易的痕迹,很可能是民间自写的契约.大致从东晋实行税契制之后盼乐盼,为了催督纳税,同时也是为了维护物业交易的合法性,民间契约的格式与内容是否完备规范,便逐渐纳入官方关来自注的视野.及至宋代太平兴国八年(公元983年),开封府的一位官员赵孚上奏,认为庄宅买卖中屡屡出现诉讼纠纷,缘由在于"衷私妄写文契",建议朝廷下令"两京及诸道州府商税院,集庄宅行人,众定割移,典卖文契各一本,重晚邀剃立为榜样.违者论如法".他的建议得到太宗的批准.徽宗崇宁三年(公元1104年)干脆下令"印卖田宅契书,并从官司印卖".这可能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官版契约文书.青束密元朝也使用官版契书,它分为两联,正契称"契本",存辩谜根称"契根".明清时代的官版契书有不少流传至今.
历朝印行官版契书的重要目的之一在于征税,因此只服概验视量宗响要能履行纳税义务,使用360百科民间自写的契约也并非不可.为适攻言换田鱼督认附做字应实际需要,古代文示切团人便编写了这方面的应用文.如元代无名氏所撰《新编事文类要启答青钱》一书所收录的《典买田地契式》,《典卖房屋牛台少契式》等,是宋元时困心良期较通行订备壳的样文.明人陈继儒《尽牍双鱼》卷一所录《卖田契》,《卖屋契》则是明清时期通行的样文.在这些样文中都有牙人署名作证一项格式.保存下来的民间契约可与样文相互对垫白奔照.
格式
契尾则具载交易日期,卖主,引进人,见证人资赶出,代书人.这份实物的内容,格式与样文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