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品价格定律
投资品是指购买后不需要追加新的使用价值,也不需要附加新价值,即可择机出售获利(也可能亏损)的商品。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投资品价格定律
- 类型:纯投资品
- 别称:投资品无均衡价格定律
- 时间:2009年第3期
简介
投资品价格定律也叫“投资品无均衡价格定律”。
类型
投资品包括两种类型:(1)纯投资品。这类投资品没有使用功能,只有投资功能,如:股票(或股权)、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等。(2)複合投资品。这类投资品既有使用功能,也有投资功能,如:房地产、金银首饰、收藏品、普洱茶等。
经济学基本原理表明,一般商品(与投资品对应,称为使用品)的供给曲线单调递减、需求曲线单调递增,在市场规律的作用下可以实现单一的均衡价格P0,如图所示。
投资品的供给与需求曲线在有些阶段与使用品相似,因为在投资品市场,“逢低买入、逢高减仓”是重要的买卖依据之一。也有一些阶段与使用品相反,因为“买涨不买跌”、“追涨杀跌”也是投资品买卖的依据之一。在这种买卖依据作用的阶段,当投资品价格上涨时,买入意愿更加强烈,卖出意愿减弱,即对投资品的需求增加、供给减少;当投资品价格下跌时,买入意愿减弱,卖出意愿增强,即对投资品的需求减少、供给增加。投资品在这一阶段的供给与需求曲线变化方向与使用品正好相反。
投资品供给与需求曲线的阶段性反向变化使投资品价格既有可能在偏高的价格暂时均衡,也有可能在偏低的价格暂时均衡,还有可能在中间段形成暂时均衡,投资品没有均衡价格,或者说有多个暂时均衡价格P0,P01,P02等,如图所示。这一规律称为“投资品无均衡价格定律”,也称为投资品价格定律。这一定律是金融危机、房地产危机、网路股泡沫、整体经济危机等许多危机的共同诱因。
这一定律由孙继伟在这篇论文中提出:《论投资品对经济危机的诱发与加剧作用》,《审计与经济研究》2009年第3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