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专区
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乐平县隶属江西省第四行政区(驻鄱阳)。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乐平县改隶属于江西省第五行政区(驻景德镇)。
1949年4月2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乐平县。乐平县初属赣东北行署乐平专区(驻乐平)。9月,专员公署移驻景德镇,改称浮梁专区。1952年10月,乐平县改隶属于上饶专区。1983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上饶地区的乐平县划归景德镇市管辖。1992年9月21日,撤县设乐平市(县级),由景德镇市代管。
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乐平县隶属江西省第四行政区(驻鄱阳)。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乐平县改隶属于江西省第五行政区(驻景德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