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汤阴县全民健身实施计画(2011—2015年)的通知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关于印发汤阴县全民健身实施计画(2011—2015年)的通知
- 类型:通知
- 发布时间: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 地区:汤阴县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汤阴县全民健身实施计画》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汤阴县全民健身实施计画》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汤阴县全民健身实施计画
(2011-2015年)
全民健身关係人民民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誌,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画(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1〕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画(2011—2015年)的通知》(豫政〔2011〕61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画(2011-2015年)的通知》(安政〔2011〕4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画。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切实保障全县人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益,动员和组织广大民众经常性参加体育锻鍊,建设符合汤阴县县情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增强人民健康素质,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文明和谐,争取早日实现体育强县建设目标。
二、实施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健身科学化、服务便民化,不断满足人民民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
2.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重在基层,实现城乡、区域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发展。
3.坚持便民、利民,切实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提高广大民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提供保障。
4.坚持完善政策、强化措施、营造氛围,形成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广大民众广泛参与健身活动的良好局面。
三、目标任务
到2015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鍊的人数显着增加,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形成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1.经常参加体育锻鍊的人数进一步增加。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每周参加体育锻鍊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鍊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33%以上,其中16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的城镇居民达到19%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锻鍊活动。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鍊的人数比例。
2.城乡居民身体素质不断提高。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準》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明显提高。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準》基本要求,优秀率比例要逐年提高。
3.体育健身设施明显改善。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60%以上的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在全县规划建设1个综合“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户外活动基地,5所青少年体育俱乐部,5个城镇体育俱乐部、争取每个社区(行政村)都建有健身路径或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提高各类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
4.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大力开展田径、桌球、篮球、羽毛球、脚踏车、游泳等竞技性强、普及面广的体育运动项目,广泛组织航空模型、传统武术、健身气功、门球、跳绳、健身秧歌、广场健身舞、老年门球、中国象棋等民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
5.全民健身组织网路更加健全。县城建有体育总会、桌球、羽毛球、篮球、老年体育、游泳、脚踏车等体育协会。80%以上的城市街道、60%以上的农村乡镇建有体育组织。城市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5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形成遍布城乡、规範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路。
6.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加快发展。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500人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显着提高。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培育全民健身骨干,形成组织完善、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7.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不断完善。大力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积极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通过对公民进行日常体质检测,依据个人体质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增强全民健身的吸引力,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
8.全民健身服务业发展壮大。形成适应我县经济发展、满足大众需求、规範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意愿明显增强,体育健身服务从业人员较大增加,培育和形成一批我县体育健身服务企业。
四、工作重点
1.大力发展城市社区体育。将城市社区体育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以城市街道和居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为重点,不断改善社区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提供体育基本公共服务。街道办事处要建立体育健身指导站、体育俱乐部等体育组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区体育健身活动。社区体育要实现“五个一”,即每个街道至少有一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一个体育健身指导站、一个社区体育俱乐部、一支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一项特色体育健身项目。
2.加快发展农村体育。要把发展农村体育纳入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城乡公共体育资源均衡配置,逐步建成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农村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能力。建立以农民体育协会为纽带、乡镇为重点、村民委员会为基础的组织网路,充分发挥乡镇文化服务中心的综合服务设施的作用,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农民体育活动,开展“体育下乡”活动,举办农民运动会。
3.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準》,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鍊活动,每周参加2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中学阶段每名学生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项目技能。办好体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加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路和联动机制。
4.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建立老年人体育协会,广泛开展经常性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
5.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为残疾人建设就近方便的体育健身设施。对公共体育设施进行必要的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体育活动提供便利。
6.着力推动职工体育。充分发挥行业体育协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职工体育协会作用。广泛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鼓励企业制订针对职工的体育健身指导方案,为职工参与体育健身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有条件的单位可每年举办职工健身运动会。
7.积极发展民间传统体育。做好我县广场健身舞、新春健身秧歌、高跷等体育项目的发掘整理和推广工作,弘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举办我县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展示和竞赛活动,提高我县民间传统体育的影响力。
五、措施保障
1.加大全民健身事业投入。乡(镇)级以上政府要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对基础建设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的经费投入,对公益性全民健身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探索建立个人缴费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加大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
2.鼓励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充分调动全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的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本进入全民健身事业的途径,多渠道增加全民健身投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全民健身事业。对社会力量兴办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在注册登记、工作指导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
3.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要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等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特别要加强农村基础体育设施建设。按照国家有关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规定,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保证城乡公共体育设施的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範标準,设计、建设公共体育设施。设计和建设公共体育设施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无障碍设计建设规範标準。
4.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範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要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并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新建和改建学校体育设施,要便于向公众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将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更新,完善综合服务功能,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公共体育设施闲置浪费或被挤占、挪用。
5.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作用,做好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最佳化结构、增强活力。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全县每年发展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不低于50人。积极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技能标準,从事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健身指导职业的人员,必须取得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6.不断加大科学健身指导力度。健全体质测定服务机构,开展城乡居民日常体质测定和科学技术健身指导。建立完善我县国民体质监测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网路,为民众进行体质测定、提供运动健身指导。引导城乡居民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体质健康水平。
7.做好信息、宣传、教育工作。加快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网路建设,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建立全民健身基础数据统计体系,做好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推广体育健身新项目、新方法,提高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和网际网路等媒体,通过开办专栏、举办讲座,播发公益广告、宣传片,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提高公民健身素养。藉助重大体育赛事及各种体育活动,加强对全民健身的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和参加体育健身的社会风气。
六、组织实施
1.成立汤阴县全民健身组织协调机构。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教体局会同有关部门、民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推行本计画的实施。
2.各乡镇负责本区域全民健身实施计画的制定,成立领导协调机构,乡镇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画》,并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3.加强成效评估。县政府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全民健身计画(2011—2015年)》和《汤阴县全民健身实施计画》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在2014年对我县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报告报县政府。
4.县、乡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为全民健身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2.鼓励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充分调动全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的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本进入全民健身事业的途径,多渠道增加全民健身投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全民健身事业。对社会力量兴办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在注册登记、工作指导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
3.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要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等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特别要加强农村基础体育设施建设。按照国家有关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规定,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保证城乡公共体育设施的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範标準,设计、建设公共体育设施。设计和建设公共体育设施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无障碍设计建设规範标準。
4.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範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要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并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新建和改建学校体育设施,要便于向公众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将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更新,完善综合服务功能,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公共体育设施闲置浪费或被挤占、挪用。
5.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作用,做好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最佳化结构、增强活力。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全县每年发展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不低于50人。积极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技能标準,从事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健身指导职业的人员,必须取得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6.不断加大科学健身指导力度。健全体质测定服务机构,开展城乡居民日常体质测定和科学技术健身指导。建立完善我县国民体质监测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网路,为民众进行体质测定、提供运动健身指导。引导城乡居民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体质健康水平。
7.做好信息、宣传、教育工作。加快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网路建设,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建立全民健身基础数据统计体系,做好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推广体育健身新项目、新方法,提高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和网际网路等媒体,通过开办专栏、举办讲座,播发公益广告、宣传片,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提高公民健身素养。藉助重大体育赛事及各种体育活动,加强对全民健身的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和参加体育健身的社会风气。
六、组织实施
1.成立汤阴县全民健身组织协调机构。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教体局会同有关部门、民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推行本计画的实施。
2.各乡镇负责本区域全民健身实施计画的制定,成立领导协调机构,乡镇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画》,并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3.加强成效评估。县政府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全民健身计画(2011—2015年)》和《汤阴县全民健身实施计画》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在2014年对我县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报告报县政府。
4.县、乡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为全民健身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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