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全民健身实施计画
六盘水市全民健身实施计画由六盘水人民政府颁布并实施。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六盘水市全民健身实施计画
- 目的:发展六盘水市全民健身事业
- 作用:提高人民的身体素质及健康水平
- 性质:计画
导语
为进一步发展六盘水市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市人民的身体素质及健康水平,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画(2011—2015)的通知》(国发〔2011〕5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全民健身实施计画(2011—2015年)的通知》(黔府发〔2012〕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画。
正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加快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民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扩大竞技体育民众基础,丰富人民民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广泛覆盖,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鍊的人数日益增加(占总人口的40%),城乡居民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普遍提高,基本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显着加快,基本建成符合市情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鍊人数显着增加。全市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每周参加体育锻鍊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鍊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30%以上,在校学生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锻鍊活动。提高老年人、机关职工、残疾人参加体育锻鍊人数比例。
(二)城乡居民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全市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準》合格标準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的人数比例增加到18%以上;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準》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达到优秀标準的人数比例超过20%。
(三)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市中心城区形成以凉都体育中心、黄土坡体育中心为核心,能开展篮球、足球、网球、桌球、羽毛球、游泳、拳击、跆拳道、体操等多项体育运动的全民健身场地,满足市民多样的体育健身需求。各县(特区、区)均建1个以上体育场或体育馆,30%以上的乡(镇、街道)、村建有体育健身工程,80%以上的街道、社区建有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1平方米以上。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提高各类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形成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合理布局、互为补充、面向大众的网路格局。
(四)全民健身活动内容不断丰富。积极开展篮球、足球、羽毛球、桌球、游泳、田径、网球、跆拳道等竞技性强、普及面广的体育运动项目。广泛组织健身操(舞)、传统武术、健身气功、太极拳(剑)、骑车、登山、踢毽、门球、气排球等民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每年争取承办一批国际性强、全国性、跨省(区)或全省性赛事活动,实现“周周有活动、月月有赛事”;同时结合我市丰富的户外运动资源,针对性的开展各种户外运动活动。
(五)全民健身组织网路更加健全。市、县两级普遍建立体育总会、人群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单项运动协会及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学生等体育社团,依靠社会办赛事能力进一步增强。社区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有较大发展。60%以上的城市街道、35%以上的乡(镇、街道)、4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建有体育组织和体育健身站(点),形成遍布城乡、规範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体育健身组织网路。
(六)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发展。全市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2000人以上,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达到50人以上。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机制,使每个乡(镇、街道)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平均达10人以上,每个健身活动站有1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进一步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大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定期培育全民健身骨干,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体育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七)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得到广泛开展。宣传推广科学的健身方法,积极开展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估。通过对城乡居民进行日常体质测试,依据不同人群体质状况提供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增强全民健身的吸引力,提高全民健身服务质量和水平。
(八)全民健身服务业不断壮大。进一步发展壮大体育健身服务业,培育和形成一批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的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形成规範有序的体育健身服务市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意识明显增强,体育健身服务从业人员不断增加。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际网路等平台,通过开设全民健身栏目,举办科学健身讲座,播放全民健身公益广告、宣传片等方式,加大全民建设的宣传力度。藉助全民健身日、“中国凉都·六盘水”消夏文化节、重大体育赛事及各种节庆体育活动,宣传全民健身,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组织前沿体育科学系列讲座,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倡导“终身体育”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崇尚体育健身、积极参加体育健身的社会风气。
(二)加快发展城市社区体育。各级政府要将社区体育工作作为城市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不断改善社区居民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要做好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所有新建商住小区、安置小区必须按法定标準配套建设体育场地和设施。要大力推进社区体育活动中心、体育健身站(点)和健身队伍的规範化建设,确保城市街道和社区有专(兼)职管理人员、有健身设施、有健身组织、有健身指导员、有健身活动。充分整合利用辖区健身娱乐资源,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社区健身服务与单位职工体育、学校体育协调发展。
(三)大力发展农村体育。各级政府要将发展农村体育纳入当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城乡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的均衡配置,逐步建成城乡一体化的体育健身服务体系,增强农村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能力。建立以农民体协为纽带、乡镇为重点、村民委员会为基础的组织网路,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作用,利用好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在传统节日和农闲时节广泛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充分结合“四在农家”创建活动。大力开展以“送体育器材、送体育知识、送体育活动”为主题的活动,办好基层农民运动会等农村体育活动。
(四)积极发展少数民族体育。建立健全基层少数民族体育协会。重视培养少数民族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高水平体育人才。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以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为主要内容的体育竞赛和活动。有条件的学校要在体育课和课外活动中设定与优秀民族体育项目相关的教学内容,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民民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重视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发掘整理和传播推广工作,大力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体育文化。
(五)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準》,切实抓好学校体育工作,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纳入学校教育考核主要指标。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倡导科学、健康的青少年健身和运动理念。办好市、县两级业余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路和联动机制。学校每学年应举办一次以上全校性体育运动会。
(六)广泛开展职工体育活动。充分发挥行业体协、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职工体育协会作用,广泛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育竞赛。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开展体育锻鍊标準达标测验和职工体质测试活动。创新职工体育发展模式和基层职工体育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吸引更多职工参与体育锻鍊,不断完善社区体育与职工体育互补机制。有条件的单位可每年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推动进城务工人员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
(七)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积极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为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加强对老年人参加活动的科学指导,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身体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式。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老年人教育机构开设老年人体育课程,老年人活动中心配置适合老年人体育活动的设施,社区服务兼顾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服务机构和体育健身设施。
(八)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并动员社会力量实施“助残健身工程”,为残疾人建设就近方便的体育健身设施。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方便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特殊教育机构和普通学校要做好残疾学生体育工作,提供适合残疾学生特点的体育健身与体育康复项目。提高残疾人参加体育锻鍊人数比例,组织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和残疾人运动会。
(九)继续推行体育锻鍊标準和体质测定标準。採取多种办法广泛开展达标活动,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鍊标準》及各体育项目《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标準》。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经常、持久地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体质健康水平和体育技能水平。
(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遵循“因地制宜、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就地就近”的原则,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民众体育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组织有影响、有特色的大型民众体育赛事,打造一批户外体育运动品牌。组织举办好全市综合性民众体育比赛活动,办好职工运动会、中学生运动会、老年人健身展示等活动。
(十一)大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技工作者、大中专院校体育专业师生和社会热心人士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健全登记管理和培训制度,普及志愿服务相关知识,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十二)加强体育市场培育、开发和管理。发挥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积极作用,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全民健身投资体系。提倡家庭和个人为体育健身投资,引导民众进行体育消费,拓宽体育消费领域,开发适应我市民众消费水平的体育健身、康复、娱乐等市场,提高体育健身服务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加快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民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扩大竞技体育民众基础,丰富人民民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广泛覆盖,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鍊的人数日益增加(占总人口的40%),城乡居民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普遍提高,基本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显着加快,基本建成符合市情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鍊人数显着增加。全市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每周参加体育锻鍊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鍊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30%以上,在校学生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锻鍊活动。提高老年人、机关职工、残疾人参加体育锻鍊人数比例。
(二)城乡居民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全市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準》合格标準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的人数比例增加到18%以上;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準》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达到优秀标準的人数比例超过20%。
(三)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市中心城区形成以凉都体育中心、黄土坡体育中心为核心,能开展篮球、足球、网球、桌球、羽毛球、游泳、拳击、跆拳道、体操等多项体育运动的全民健身场地,满足市民多样的体育健身需求。各县(特区、区)均建1个以上体育场或体育馆,30%以上的乡(镇、街道)、村建有体育健身工程,80%以上的街道、社区建有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1平方米以上。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提高各类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形成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合理布局、互为补充、面向大众的网路格局。
(四)全民健身活动内容不断丰富。积极开展篮球、足球、羽毛球、桌球、游泳、田径、网球、跆拳道等竞技性强、普及面广的体育运动项目。广泛组织健身操(舞)、传统武术、健身气功、太极拳(剑)、骑车、登山、踢毽、门球、气排球等民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每年争取承办一批国际性强、全国性、跨省(区)或全省性赛事活动,实现“周周有活动、月月有赛事”;同时结合我市丰富的户外运动资源,针对性的开展各种户外运动活动。
(五)全民健身组织网路更加健全。市、县两级普遍建立体育总会、人群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单项运动协会及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学生等体育社团,依靠社会办赛事能力进一步增强。社区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有较大发展。60%以上的城市街道、35%以上的乡(镇、街道)、4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建有体育组织和体育健身站(点),形成遍布城乡、规範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体育健身组织网路。
(六)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发展。全市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2000人以上,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达到50人以上。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机制,使每个乡(镇、街道)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平均达10人以上,每个健身活动站有1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进一步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大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定期培育全民健身骨干,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体育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七)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得到广泛开展。宣传推广科学的健身方法,积极开展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估。通过对城乡居民进行日常体质测试,依据不同人群体质状况提供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增强全民健身的吸引力,提高全民健身服务质量和水平。
(八)全民健身服务业不断壮大。进一步发展壮大体育健身服务业,培育和形成一批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的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形成规範有序的体育健身服务市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意识明显增强,体育健身服务从业人员不断增加。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际网路等平台,通过开设全民健身栏目,举办科学健身讲座,播放全民健身公益广告、宣传片等方式,加大全民建设的宣传力度。藉助全民健身日、“中国凉都·六盘水”消夏文化节、重大体育赛事及各种节庆体育活动,宣传全民健身,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组织前沿体育科学系列讲座,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倡导“终身体育”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崇尚体育健身、积极参加体育健身的社会风气。
(二)加快发展城市社区体育。各级政府要将社区体育工作作为城市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不断改善社区居民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要做好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所有新建商住小区、安置小区必须按法定标準配套建设体育场地和设施。要大力推进社区体育活动中心、体育健身站(点)和健身队伍的规範化建设,确保城市街道和社区有专(兼)职管理人员、有健身设施、有健身组织、有健身指导员、有健身活动。充分整合利用辖区健身娱乐资源,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社区健身服务与单位职工体育、学校体育协调发展。
(三)大力发展农村体育。各级政府要将发展农村体育纳入当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城乡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的均衡配置,逐步建成城乡一体化的体育健身服务体系,增强农村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能力。建立以农民体协为纽带、乡镇为重点、村民委员会为基础的组织网路,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作用,利用好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在传统节日和农闲时节广泛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充分结合“四在农家”创建活动。大力开展以“送体育器材、送体育知识、送体育活动”为主题的活动,办好基层农民运动会等农村体育活动。
(四)积极发展少数民族体育。建立健全基层少数民族体育协会。重视培养少数民族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高水平体育人才。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以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为主要内容的体育竞赛和活动。有条件的学校要在体育课和课外活动中设定与优秀民族体育项目相关的教学内容,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民民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重视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发掘整理和传播推广工作,大力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体育文化。
(五)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準》,切实抓好学校体育工作,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纳入学校教育考核主要指标。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倡导科学、健康的青少年健身和运动理念。办好市、县两级业余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路和联动机制。学校每学年应举办一次以上全校性体育运动会。
(六)广泛开展职工体育活动。充分发挥行业体协、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职工体育协会作用,广泛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育竞赛。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开展体育锻鍊标準达标测验和职工体质测试活动。创新职工体育发展模式和基层职工体育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吸引更多职工参与体育锻鍊,不断完善社区体育与职工体育互补机制。有条件的单位可每年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推动进城务工人员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
(七)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积极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为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加强对老年人参加活动的科学指导,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身体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式。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老年人教育机构开设老年人体育课程,老年人活动中心配置适合老年人体育活动的设施,社区服务兼顾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服务机构和体育健身设施。
(八)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并动员社会力量实施“助残健身工程”,为残疾人建设就近方便的体育健身设施。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方便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特殊教育机构和普通学校要做好残疾学生体育工作,提供适合残疾学生特点的体育健身与体育康复项目。提高残疾人参加体育锻鍊人数比例,组织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和残疾人运动会。
(九)继续推行体育锻鍊标準和体质测定标準。採取多种办法广泛开展达标活动,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鍊标準》及各体育项目《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标準》。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经常、持久地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体质健康水平和体育技能水平。
(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遵循“因地制宜、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就地就近”的原则,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民众体育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组织有影响、有特色的大型民众体育赛事,打造一批户外体育运动品牌。组织举办好全市综合性民众体育比赛活动,办好职工运动会、中学生运动会、老年人健身展示等活动。
(十一)大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技工作者、大中专院校体育专业师生和社会热心人士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健全登记管理和培训制度,普及志愿服务相关知识,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十二)加强体育市场培育、开发和管理。发挥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积极作用,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全民健身投资体系。提倡家庭和个人为体育健身投资,引导民众进行体育消费,拓宽体育消费领域,开发适应我市民众消费水平的体育健身、康复、娱乐等市场,提高体育健身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全民健身事业财政投入。市、县两级政府要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要求,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年度政府工作计画。随着本地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由体育部门安排使用的体育彩票公益金应当按国家有关标準(60%以上)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并按省有关要求将体育彩票公益金地方留存部分的5%用于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
(二)有计画地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各级政府要将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城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的投入。按照国家有关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规定保证城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的用地需求。城乡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範标準,配套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并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政府有关部门要监督落实。加大农村地区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力度,构建市、县(特区、区)、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四级基本公共体育设施体系。继续实施和规範管理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雪炭工程”。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山野等自然条件,建设室外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和户外运动设施。城市建设要考虑居民出行方便,兼顾健身、休闲需要,建设更多健身步道,提供多种便利条件,促进居民体育健身活动。
(三)提高各类体育设施利用率。公共体育设施应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範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免费开放。各类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要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并在确保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市、县(特区、区)政府要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经费补贴,为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新建和改建学校体育设施,要便于向公众开放。维修改造各类体校体育设施,使其成为全民健身活动重要阵地。公园每天有固定时段免费向公众开放体育健身设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要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改造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综合服务功能,不断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公共体育设施被挤占、挪用。
(四)支持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充分调动全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的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全民健身事业的途径,多渠道增加全民健身投入。完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全民健身业。体育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对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的监管。对社会力量兴办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在注册登记、工作指导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
(五)支持基层体育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城乡体育健身组织,建立和完善基层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建设。鼓励和支持全民健身活动站点、体育俱乐部等民众性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宣传科学健身知识。依託体育场馆和休闲场地等公共设施,建立全民健身指导站(点)。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要支持职工体育组织开展体育健身活动。
(六)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吸引、组织从事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重视培养从事指导少数民族体育和残疾人体育活动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相关行政部门要完善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便利。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体系和档案,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的作用,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标準,严格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逐步做到营利性体育健身场所和指导高危项目的体育健身指导人员,持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工作。鼓励和支持退役运动员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拓宽就业渠道,为全民健身服务。
(七)扶持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业。不断创新体育健身新方式,积极开展新兴的户外运动,促进体育与文化、医疗、教育、旅游相融合,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相融合,互相带动、共同发展。扶持大众化体育健身休闲场所运营和体育健身休闲用品开发,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健身休闲产业。加快体育健身休闲专业人才培养,加强体育健身标準化工作,加快推行体育健身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体育健身服务规範,提高体育健身科学性、安全性和从业人员服务水平。
(八)做好全民健身信息、科研和法制建设工作。加快全市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网路建设,建立全民健身基础数据统计,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继续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建立健全体质测试服务机构,开展城乡居民日常体质测定和科学健身指导。充分发挥体育科研机构和院校的作用,加强全民健身科研工作,组织对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科研攻关,研製推广体育健身新项目、新方法,提高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研究、推广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体育健身新项目、新方法。深入落实国家、省关于全民健身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督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实施计画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文体广电局会同有关部门、民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推行。各县(特区、区)政府要依照本实施计画,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画,并责成辖区内体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各级政府及其体育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并建立目标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考核。
(二)加强成效评估。市、县(特区、区)体育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六盘水市全民健身实施计画(2011—2015年)》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在2014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报告报同级政府和上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各级政府要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为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一)加大全民健身事业财政投入。市、县两级政府要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要求,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年度政府工作计画。随着本地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由体育部门安排使用的体育彩票公益金应当按国家有关标準(60%以上)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并按省有关要求将体育彩票公益金地方留存部分的5%用于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
(二)有计画地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各级政府要将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城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的投入。按照国家有关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规定保证城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的用地需求。城乡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範标準,配套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并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政府有关部门要监督落实。加大农村地区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力度,构建市、县(特区、区)、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四级基本公共体育设施体系。继续实施和规範管理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雪炭工程”。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山野等自然条件,建设室外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和户外运动设施。城市建设要考虑居民出行方便,兼顾健身、休闲需要,建设更多健身步道,提供多种便利条件,促进居民体育健身活动。
(三)提高各类体育设施利用率。公共体育设施应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範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免费开放。各类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要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并在确保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市、县(特区、区)政府要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经费补贴,为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新建和改建学校体育设施,要便于向公众开放。维修改造各类体校体育设施,使其成为全民健身活动重要阵地。公园每天有固定时段免费向公众开放体育健身设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要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改造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综合服务功能,不断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公共体育设施被挤占、挪用。
(四)支持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充分调动全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的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全民健身事业的途径,多渠道增加全民健身投入。完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全民健身业。体育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对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的监管。对社会力量兴办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在注册登记、工作指导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
(五)支持基层体育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城乡体育健身组织,建立和完善基层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建设。鼓励和支持全民健身活动站点、体育俱乐部等民众性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宣传科学健身知识。依託体育场馆和休闲场地等公共设施,建立全民健身指导站(点)。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要支持职工体育组织开展体育健身活动。
(六)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吸引、组织从事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重视培养从事指导少数民族体育和残疾人体育活动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相关行政部门要完善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便利。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体系和档案,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的作用,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标準,严格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逐步做到营利性体育健身场所和指导高危项目的体育健身指导人员,持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工作。鼓励和支持退役运动员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拓宽就业渠道,为全民健身服务。
(七)扶持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业。不断创新体育健身新方式,积极开展新兴的户外运动,促进体育与文化、医疗、教育、旅游相融合,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相融合,互相带动、共同发展。扶持大众化体育健身休闲场所运营和体育健身休闲用品开发,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健身休闲产业。加快体育健身休闲专业人才培养,加强体育健身标準化工作,加快推行体育健身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体育健身服务规範,提高体育健身科学性、安全性和从业人员服务水平。
(八)做好全民健身信息、科研和法制建设工作。加快全市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网路建设,建立全民健身基础数据统计,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继续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建立健全体质测试服务机构,开展城乡居民日常体质测定和科学健身指导。充分发挥体育科研机构和院校的作用,加强全民健身科研工作,组织对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科研攻关,研製推广体育健身新项目、新方法,提高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研究、推广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体育健身新项目、新方法。深入落实国家、省关于全民健身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督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实施计画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文体广电局会同有关部门、民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推行。各县(特区、区)政府要依照本实施计画,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画,并责成辖区内体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各级政府及其体育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并建立目标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考核。
(二)加强成效评估。市、县(特区、区)体育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六盘水市全民健身实施计画(2011—2015年)》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在2014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报告报同级政府和上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各级政府要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为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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