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罪名适用指南:贪污贿赂罪
《刑法罪名适用指南:贪污贿赂罪》是2007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一本图书,作者是熊选国、任卫华。
基本介绍
- 书名:刑法罪名适用指南:贪污贿赂罪
- 作者:熊选国、任卫华
- ISBN:9787811099249, 7811099241
- 页数:827页
- 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07年12月1日
- 装帧:平装:
- 开本:16
- 尺寸:23.6 x 16.8 x 3.4 cm
- 重量:1 Kg
作者简介
熊选国,男,汉族,1964年12月出生,湖南澧县人,中共党员,1991年8月参加工作,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二级大法官。
任卫华,男,中共党员。2005年10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2006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内容简介
《刑法罪名适用指南:贪污贿赂罪》是中国法律适用文库之一。本丛书以公、检、法、司机关和广大法律工作者的实际需要为出发点,按照刑法分则的章节顺序,分别编辑成册,全面系统地将现行刑事法律规定的个罪案件的立案标準、证据规则、定罪标準和量刑标準编排于六个栏目中,使侦、诉、辩、审各个环节所需要的法律知识、法律依据、工作要求清晰明了,使用便捷。
丛书中的六个栏目内容是:(一)刑法条文及释义:精确解释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术语。(二)刑事司法规範及其理解与适用:由刑事司法规範起草人详细说明刑法修正案、人大决定、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以及其他刑事司法档案的出台背景、重点解决的问题和适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三)刑事判例:结合400余个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真实案例及所作的生效裁判,具体诠释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如何正确理解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力求反映各级法院法官将普遍的法律规定适用于特殊案件时的深思熟虑和独到见解,对刑事司法实务有直接、具体的指导意义。(四)裁判文书:精选100余个具有较高範例价值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核的标準裁判文书,收录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说理透彻。(五)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按照刑法条文的先后顺序,对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需要适用或者参照适用的所有法律、法规以及重要的部门规章进行整理,供侦查、检察、审判人员和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时查阅。(六)附录:《刑法罪名适用指南:贪污贿赂罪》除收录刑法全文外,还收录了1979年刑法的相关条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明令废止的有关决定和补充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1979年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有关决定和补充规定所做出的司法解释。
本丛书是公、检、法、司机关的国家法律工作者、律师等社会法律工作者及法学教学研究人员的重要学习参考书和工作指南。
目录
刑法条文及释义
一 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
受委託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的认定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认定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认定
贪污罪的犯罪对象的认定
贪污罪共犯的认定及处理
二 贪污罪的定罪处刑标準
个人贪污数额的认定
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数额计算
三 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主体的认定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认定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认定
挪用公款数额的认定
公款的认定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认定及处理
挪用公款罪共犯的认定
挪用公款罪转化为贪污罪的认定及处理
四 受贿罪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认定
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
贿赂的认定
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手续费的认定
受贿罪的牵连犯的认定及处理
共同受贿的认定及处理
以借款为名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财物行为的认定
涉及股票受贿案件的认定
五 受贿罪的定罪处刑标準
六 单位受贿罪
七、斡旋受贿行为
“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认定
八、行贿罪
(一)“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认定
(二)行贿罪罪与非罪界限的认定
九、行贿罪的定罪处刑标準
(一)“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二)“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处理
十、对单位行贿罪
对单位行贿罪罪与非罪界限的认定
十一、介绍贿赂罪
……
刑事司法规範及其理解与适用
刑事判例
裁判文书
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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