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口行政区域结构
中国人口行政区域结构是中国各个行政区的人口在中国总人口中的组成状况和构成关係。中国现在的行政区划分为宪法所规定。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省级行政单位是一级地方行政区域,1988年,中国有省级行政区31个;县、自治县和旗是地方二级行政区域;1988年,中国有县级单位1936个;乡、民族乡和镇是地方三级行政区域,1988年,中国有乡45393个,镇10680个。上述行政区域的人口在中国总人口中所占的比重,就构成了中国人口的行政区域结构。对于中国而言,研究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尤为重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人口行政区域结构不时发生变动,其主要原因有:(1)行政区域调整。1953—1988年,全国有17个省、市、自治区的面积有明显的变动。(2)人口自然变动。各个省、市、自治区人口自然增长有快有慢,对中国人口的行政区域结构亦产生较大的影响。(3)人口机械变动。新中国成立后,迁出人口较多的省、市、自治区有山东、河南、四川和上海,而迁入较多的有黑龙江、内蒙古、青海和新疆。(4)自然资源丰缺。(5)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6)历史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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