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由六盘水人民政府颁布并实施。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 地方:六盘水
- 时间:2013年
- 类型:意见
导语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切实做好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正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为主线,以“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强化科技支撑、应急处置、基础建设)为统揽,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年”、“隐患排除年”和“本质安全年”活动,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思路
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思路是:完成一个目标(坚持安全生产的一切均服务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实现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降”)、突出两个重点(突出以煤矿和道路交通为重点)、深化三项行动(以煤矿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警示教育行动)、完成四项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安全质量标準化建设、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和“三化两型”矿山建设)、强化五项工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工作、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执法监管机制建设工作、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工作)、实现六个突破(在落实“科技兴安”战略,提升各行业领域安全科技水平上实现突破;在强化基础建设,提升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上取得突破;在落实“依法治安”思路,规範安全生产秩序上取得突破;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上取得突破;在落实精细化监管措施,开展分级监管和“三位一体”执法,强化国有企业监管上取得突破;在瓦斯治理上取得突破)。
三、总体目标
(一)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量进一步减少,零星事故得到有效控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双降”态势,事故总死亡人数控制在112人以内,较大事故起数控制在7起以内。
(二)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指标得到进一步控制。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34人以内,较大事故控制在2起以内;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较大事故控制在4起以内;其他行业较大事故控制在1起以内。
(三)全市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低于0.232;工矿商贸10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低于4.75;道路万车死亡率低于2.3;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8以内,其中国有煤矿企业百万吨死亡率要低于2012年全国平均水平。
坚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为主线,以“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强化科技支撑、应急处置、基础建设)为统揽,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年”、“隐患排除年”和“本质安全年”活动,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思路
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思路是:完成一个目标(坚持安全生产的一切均服务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实现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降”)、突出两个重点(突出以煤矿和道路交通为重点)、深化三项行动(以煤矿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警示教育行动)、完成四项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安全质量标準化建设、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和“三化两型”矿山建设)、强化五项工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工作、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执法监管机制建设工作、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工作)、实现六个突破(在落实“科技兴安”战略,提升各行业领域安全科技水平上实现突破;在强化基础建设,提升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上取得突破;在落实“依法治安”思路,规範安全生产秩序上取得突破;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上取得突破;在落实精细化监管措施,开展分级监管和“三位一体”执法,强化国有企业监管上取得突破;在瓦斯治理上取得突破)。
三、总体目标
(一)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量进一步减少,零星事故得到有效控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双降”态势,事故总死亡人数控制在112人以内,较大事故起数控制在7起以内。
(二)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指标得到进一步控制。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34人以内,较大事故控制在2起以内;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较大事故控制在4起以内;其他行业较大事故控制在1起以内。
(三)全市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低于0.232;工矿商贸10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低于4.75;道路万车死亡率低于2.3;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8以内,其中国有煤矿企业百万吨死亡率要低于2012年全国平均水平。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安全生产社会管理作用。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列为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把万人事故死亡率、万人交通事故死亡率、万人火灾事故率、万人工商事故死亡率等重要指标纳入社会安全指数考核内容,建立更加科学、更加合理的社会安全指数评价体系。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完善事故责任倒查和黄牌警告制,强化责任过程监督,加大安全生产问责和责任追究力度,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
(三)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把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列为2013年全市“科技兴安”战略的重要内容,按照“三网合一”要求,构建“数据、语音、视频”有效整合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和综合预警机制,确保在2013年6月底前建成县级安全监管系统、煤矿企业信息化控制平台和矿山信息化管理体系。已经建成的要按照新的标準进行完善,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要在2013年12月底前建成。完善全市煤矿瓦斯监测监控四级联网系统,建立瓦斯“分段预警、分级回响、分级处置”机制,确保全市瓦斯监控及分级回响、处置平台在2013年6月底前投入使用。
(四)依法整顿规範安全生产秩序。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实现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长效化、常态化。强化“部门主导,重点整治,执法同步”为“三位”,“看病、开方、除病”为“一体”的“三位一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建立健全国有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发挥国有企业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示範带动作用。
(五)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将安全生产质量标準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来落实,实现按时达标、动态达标,通过安全生产标準化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加快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六)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煤矿领域。推进保护层开採及穿层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落实,鼓励具备条件的矿井採取地面钻孔抽採煤层瓦斯等先进适用的区域防突措施,继续完善瓦斯抽采系统及计量装置,推进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测定技术的推广使用工作,2013年12月底前全市所有煤矿企业必须配备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测定装置及设备。加快煤矿水文地质调查工作,全面查清水害分布情况,编制水文地质及水患分布情况报告,建立水害防治基础档案,抓好煤矿防治水机构、队伍和相关制度建设,夯实水害防治基层基础工作。推进物探设备的推广使用工作,按照“物探先行、提供目标、钻探验证、综合治理”的理念,做好探放水工作,杜绝透水事故的发生;2013年6月底前全市所有煤矿必须配备物探设备。做好煤矿兼併重组工作,最佳化煤炭产业结构,提高防範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对存在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水害威胁等重大安全隐患,经论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煤矿,要依法关闭。加快煤矿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确保2013年6月底前全市所有煤矿紧急避险系统建成使用;将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纳入煤矿监管的重要内容,对未按时完成“六大系统”建设或建设标準达不到要求,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完成。推进採掘机械化、安全标準化、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本质安全型、绿色环保型煤矿;2013年全市实现採煤机械化70套以上,实现掘进机械化80套以上,所有生产煤矿实现二级安全标準化达标,15个煤矿实现省一级以上达标。
道路交通领域。规範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和校车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鼓励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加大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厉打击超速、超员、酒驾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对部分省道、高速公路、县乡道路危险路段及事故多发路段的联合整治工作,规範校车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打造1至2个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亮点乡(镇)。加快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事故救助机制,提高事故处置技能和效率,加强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準化建设工作,打造1至2个客运标準化管理企业。
非煤矿山领域。加快非煤矿山安全标準化建设工作,推进非煤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做好整合关闭工作。加快中深孔爆破和机械化铲装等先进工艺、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使用,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强化危化行业“两重点一重大”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深入开展安全标準化建设工作。加大对穿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现状的普查和安全隐患治理力度。开展烟花爆竹行业“三超一改”专项治理。
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对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以及严重忽视安全生产、赶工期和抢进度等建筑施工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
消防安全领域。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强化“防火墙”工程和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整治“三合一”场所,治理火灾隐患。
其他行业领域。结合行业领域特点,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监管,抓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整治,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七)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设。修订和完善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不同层级预案间的衔接,强化预案编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预案管理的规範性,认真组织演练。加快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库建设,力争2013年6月底前初步建成。
(一)强化安全生产社会管理作用。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列为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把万人事故死亡率、万人交通事故死亡率、万人火灾事故率、万人工商事故死亡率等重要指标纳入社会安全指数考核内容,建立更加科学、更加合理的社会安全指数评价体系。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完善事故责任倒查和黄牌警告制,强化责任过程监督,加大安全生产问责和责任追究力度,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
(三)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把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列为2013年全市“科技兴安”战略的重要内容,按照“三网合一”要求,构建“数据、语音、视频”有效整合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和综合预警机制,确保在2013年6月底前建成县级安全监管系统、煤矿企业信息化控制平台和矿山信息化管理体系。已经建成的要按照新的标準进行完善,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要在2013年12月底前建成。完善全市煤矿瓦斯监测监控四级联网系统,建立瓦斯“分段预警、分级回响、分级处置”机制,确保全市瓦斯监控及分级回响、处置平台在2013年6月底前投入使用。
(四)依法整顿规範安全生产秩序。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实现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长效化、常态化。强化“部门主导,重点整治,执法同步”为“三位”,“看病、开方、除病”为“一体”的“三位一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建立健全国有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发挥国有企业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示範带动作用。
(五)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将安全生产质量标準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来落实,实现按时达标、动态达标,通过安全生产标準化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加快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六)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煤矿领域。推进保护层开採及穿层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落实,鼓励具备条件的矿井採取地面钻孔抽採煤层瓦斯等先进适用的区域防突措施,继续完善瓦斯抽采系统及计量装置,推进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测定技术的推广使用工作,2013年12月底前全市所有煤矿企业必须配备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测定装置及设备。加快煤矿水文地质调查工作,全面查清水害分布情况,编制水文地质及水患分布情况报告,建立水害防治基础档案,抓好煤矿防治水机构、队伍和相关制度建设,夯实水害防治基层基础工作。推进物探设备的推广使用工作,按照“物探先行、提供目标、钻探验证、综合治理”的理念,做好探放水工作,杜绝透水事故的发生;2013年6月底前全市所有煤矿必须配备物探设备。做好煤矿兼併重组工作,最佳化煤炭产业结构,提高防範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对存在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水害威胁等重大安全隐患,经论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煤矿,要依法关闭。加快煤矿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确保2013年6月底前全市所有煤矿紧急避险系统建成使用;将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纳入煤矿监管的重要内容,对未按时完成“六大系统”建设或建设标準达不到要求,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完成。推进採掘机械化、安全标準化、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本质安全型、绿色环保型煤矿;2013年全市实现採煤机械化70套以上,实现掘进机械化80套以上,所有生产煤矿实现二级安全标準化达标,15个煤矿实现省一级以上达标。
道路交通领域。规範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和校车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鼓励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加大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厉打击超速、超员、酒驾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对部分省道、高速公路、县乡道路危险路段及事故多发路段的联合整治工作,规範校车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打造1至2个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亮点乡(镇)。加快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事故救助机制,提高事故处置技能和效率,加强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準化建设工作,打造1至2个客运标準化管理企业。
非煤矿山领域。加快非煤矿山安全标準化建设工作,推进非煤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做好整合关闭工作。加快中深孔爆破和机械化铲装等先进工艺、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使用,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强化危化行业“两重点一重大”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深入开展安全标準化建设工作。加大对穿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现状的普查和安全隐患治理力度。开展烟花爆竹行业“三超一改”专项治理。
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对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以及严重忽视安全生产、赶工期和抢进度等建筑施工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
消防安全领域。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强化“防火墙”工程和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整治“三合一”场所,治理火灾隐患。
其他行业领域。结合行业领域特点,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监管,抓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整治,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七)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设。修订和完善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不同层级预案间的衔接,强化预案编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预案管理的规範性,认真组织演练。加快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库建设,力争2013年6月底前初步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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