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存款偏离度
为了约束银行业金融机构拉存款“沖时点”行为,监管机构拟推出存款偏离度监管指标,以此来引导商业银行加强流动性和资产负债管理,做好各时点的流动性安排,合理安排资产负债总量和期限结构,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银监会一直在围绕存款“沖时点”的问题进行监测,也将存款从月末统计上升为存款的日均统计。目前,这个监测体系已经建成了。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存款偏离度
- 外文名:Deposit deviation degree
- 目的:为了约束银行业金融拉存款行为
- 围绕点:存款“沖时点”
推出背景
根据央行公布的数据,2014年6月和7月存贷款数据大幅波动。6月人民币存款激增3.79万亿,同比多增2.19万亿元, 创15个月新高;7月银行贷款与存款都出现大幅回落,其中存款减少1.98万亿元,同比多减1.73万亿元。
新增人民币存款波动性非常大

计算方式
月末存款偏离度=(月末最后一日各项存款-本月日均存款)/本月日均存款*100%。
计算每季最后一月的月末存款偏离度时,“本月日均存款”的可计入金额不得超过上月日均存款*(1+最近4个季度最后一月日均存款增长率的均值)。月日均存款增长率=(本月日均存款-上月日均存款)/上月日均存款*100%。
监管层表态
银监会
2014年7月25日,尚福林在召开的2014年上半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暨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议上,谈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时表示,进一步改进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核办法,从制度源头遏制“沖时点”冲动。
尚福林指出,对期末、期初指标波动过大,或与日均指标有明显差异的,可採取高管谈话、限制準入、降低监管评级、罚款等监管措施,以降低“沖时点”意愿;研究商业银行负债业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日均存贷比监管,完善监测通报制度;严禁表内外业务互转、甚至直接调整会计科目等弄虚作假行为,堵截“沖时点”通道。
国务院
2014年8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商业银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商业银行纠正单纯追逐利润、攀比扩大资产规模的经营理念,最佳化内部考核机制,适当降低存款、资产规模等总量指标的权重。发挥好有关部门和银行股东的评价考核作用,完善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评价体系,合理设定利润等目标。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偏离度指标,研究将其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评价体系扣分项,约束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沖时点”行为。
实践
2012年6月21日,宁波银监局发布《辖区股份制商业银行分类监管实施意见》,在监管指标中引入存款偏离度指标,监管部门定期对承诺监管指标和监管评价要素开展评估,并对时点指标和月均指标进行有效区分。是否遵循存款偏离度指标,将直接与监管评级挂鈎。
监管部门将执行“1+1”的评价标準,即对每一项承诺监管指标完成情况、每一项要素表现情况,逐一在监管评级对应项目中进行加分或扣分处理。具体分值由监管部门按照每一年度监管评级情况另行确定。
对于上一年度监管评价要素表现情况较好的3家银行或是完成全部承诺监管指标的银行,在监管评级对应项目中予以加分。对于上一年度监管评价要素表现情况较差的3家银行或是未全部完成承诺监管指标的银行,进行扣分处理。其中,对承诺监管指标的扣分处理,按照未完成指标个数累计扣减。
2014年9月12日,银监会、财政部、央行等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加强存款稳定性管理,约束月末存款“沖时点”,月末存款偏离度不得超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