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电商物流产业分会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电商物流产业分会(英文:Electricity branch of logistics industry,简称“EBLI”)于2016年8月24日获批筹备。分会在中国交通运输协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国内与电商物流产业相关的政府部门和企业共同发起,推动中国电商物流全产业链协同的国家级非营利性团体。以全国流通G20+联席合议平台为基础,整合电商物流产业优质资源为核心,推动电商、物流、商业、贸易以及关联性产业的国际规则连结,实现传统商业电商化、传统物流电子化、物流企业电商化的B2B商业模式全新再造。分会接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商务部流通产业司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内部实行民主管理。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电商物流产业分会
- 外文名:Electricity branch of logistics industry
- 简称:中国交协电商物流产业分会
- 属性:行业组织
- 管理机构:中国交通运输协会
- 秘书长:律景昌
- 分会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中核路一号院3号楼
分会介绍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电商物流产业分会(英文:Electricity branch of logistics industry,简称“EBLI”)是在全国现代物流部际联繫会议的成员单位之一,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以下简称中国交协)批准筹备的。分会在中国交通运输协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国内与电商物流产业相关的政府部门和企业共同发起,致力于以规範电商物流产业市场经济秩序,提高电商物流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已任,聚合产业优势企业,促进交易商品时间和空间价值转化,推动电商物流产业融合发展和互联互通,共同打造多赢的产业交流平台。为中国电商物流产业发展注入一股新动力!
为积极落实发展中国交协精神,作为推动中国电商物流全产业链协同的国家级非营利性团体。中国交协电商物流产业分会以全国流通G20+联席合议平台为基础,整合电商物流产业优质资源为核心,推动电商、物流、商业、贸易以及关联性产业的国际规则连结,实现传统商业电商化、传统物流电子化、物流企业电商化的B2B商业模式全新再造。
分会接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商务部流通产业司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内部实行民主管理。
分会宗旨
秉承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为政府、为行业、为产业、为企业服务”的宗旨;以聚合国内外电商物流产业优势企业为核心,推动电商物流产企业融合发展和互联互通;以规範电商物流产业市场经济秩序,提高电商物流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己任;以促进交易商品时间和空间价值转化为支撑,实现中国电商物流产业振兴发展!
分会领导
名誉会长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常务副会长、国家规划专家组成员 王德荣
会长
中企云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屠建平
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电商物流产业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律景昌
副会长
西安国际陆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屈锦薇
云南宝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再锋
中铁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志达
北京百福东方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朱家敏
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静
中仓仓单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沁河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杜智华
电交所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 郭全启
浙江聚贸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建军
中企云链(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江
天津天保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孙百军
广东找铝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裁 杨志文
中天汇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裁 屈青虎
感融物联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 宋屹东
上海一起送网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何亚辉
常务理事
天津安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崔洪金
北京京粮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占宝
理事
广西桂物储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辉
青岛华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立忠
中油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 柴继锋
杭州高达软体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胡斌
株洲美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张红霞
会员
江西赣铁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 郑志尉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电商事业部总经理助理 杨奕云
陕西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 高暐
江苏百盟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靳常增
四川威斯腾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杰
青岛澳柯玛商用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金彬
河南省豫锋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 苏建峰
天津港东港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敬彬
山东新华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 高源
郑州郑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世俊
象山现代物流园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飞
振华东疆(天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飞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每日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天飞
北京通付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梅
上海发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徐军
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分会名称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电商物流产业分会(英文:E-Commerce Logistics Branch of CCTA,简称“中国交协电商分会”或“ECLB”)。
第二条分会性质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电商物流产业分会(英文:E-Commerce Logistics Branch of CCTA,简称“ECLB”)是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批准筹备设立。在中国交通运输协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国内与电商物流产业相关的政府部门和企业共同发起,由从事贸易进(出)口商、国内经营企业(物流、流通、仓储)、国际直邮、电商平台、港口码头等行业领域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自愿参加组成的非营利性专业社会团体。
第三条分会宗旨
秉承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为政府、为行业、为产业、为企业服务”的宗旨;以聚合国内外电商物流产业优势企业为核心,推动电商物流产业融合发展和互联互通;以规範电商物流产业市场经济秩序,提高电商物流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已任;以促进交易商品时间和空间价值转化为支撑,实现中国电商物流产业振兴发展。
第四条管理
分会在中国交通运输协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内部实行民主管理。
第二章 业务範围
第五条分会业务範围
(一) 积极宣传电商物流理念,就中国电商物流产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管理体制、行业运营等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二)针对电商物流行业突出的重大问题和制约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问题,组织专委会制定行业、国家或国际标準,使其在本行业和其它相关行业中得到广泛的认可和推广。
(三)促进会员之间、本产业与其它相关产业之间的经验交流、技术合作和推广,协调会员企业之间的资源对接关係,以形成一个完整的电商物流产业链;
(四)针对产业内技术、经济、管理和战略发展等方面共同存在的问题,利用协会及分会优势组织调研,与政府相关部门汇报沟通并推动上述问题的落地解决;
(五)开展对产业基础资料的调查、收集、统计、研究,向相关领导部门报告本产业发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诉求,提出产业发展和产业政策的建议;
(六)组织分会会员论坛,沙龙或研讨会活动,不定期组织开展业务交流、培训学习、参观考察等产业活动;
(七)建设分会网站,使之成为分会对外宣传的视窗,会员交流信息的平台,统一开展对外宣传和推广,提升分会的影响力。
(八)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电商物流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在推进中国电商物流产业发展建设的同时,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第三章 成 员
第六条会员要求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电商物流的生产方、供应方、使用方和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管理机构、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各类媒体及个人,承认本工作条例,均可向分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为正式会员,享受会员权利,承担会员义务。
第七条会员类别
分会组织会员分为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单位。
第八条分会会员主体为单位会员,会员申请加入分会,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承认分会工作条例;
(二)在电商产业或物流领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热心本分会工作,积极参与分会活动;
(四)合法注册的各国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相关的院校、研究机构;
(五)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
(六)无犯罪及其它不良记录的个人代表;
(七)遵守分会智慧财产权制度;
(八)遵守个人信息保护规範。
第九条会员加入程式
会员加入分会应办理以下手续:
(一)提交加入申请书;
(二)秘书处对申请单位和单位代表人进行资格审查,报理事会讨论;
(三)理事会确认;
(四)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具体办理入会手续,颁发牌匾及证书。
单位会员可推选1名代表成为分会个人会员,并出任对应职务。凡经批准入会的个人会员,发给会员证书,单位会员发给单位牌匾。
第十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权参加全体会员大会,并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参与分会推进的各项战略合作计画;
(三)优先、优惠参加分会组织的各项内部交流和外部推广活动;
(四)优先、优惠获得分会提供各项商业,技术及其他有益信息;
(五)优先、优惠在分会网站和相关刊物上发布信息;
(六)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寻求本分会的保护和支持;
(七)有权对本分会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实施监督;
(八)享有部分免费参与分会内部组织活动权;
(九)加入自愿,退出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分会工作条例及规章制度,执行分会的决议;支持分会秘书处的工作,接受分会秘书处的相关协调工作;
(二)为分会的发展献计献策,积极承担和配合分会委託的各项工作;
(三)全力维护分会的权益和声誉,不得以分会名义从事有损行业声誉和侵害客户利益的活动;
(四)完成分会委託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分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并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五)对分会合作规则细节以及内部讨论的问题,在尚未正式公开对外发布之前不得向外透露;
(六)提供优惠的产品与服务给分会内其他会员,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利用分会内其他会员的产品或服务;
(七)指定专人负责同分会秘书处联繫,会员单位的通讯方式、联繫人员等相关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30个工作日内通知秘书处,方便联络。
(八)按分会规定缴纳会费,会费额度和收费方式由理事会决定。
第十二条会员的退会及除名
会员退出分会应办理以下手续:
(一)会员单位自愿退会,应向分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并交回会员证书;
(二)会员如有背离分会宗旨,严重违反分会工作条例中的义务规定条款并协商无效时,经过理事会相关流程讨论,做除名处理;会员被分会除名后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分会。
(三)会员因重大违法违纪被其它行政管理部门取消经营许可,则其会员单位资格自动取消;
(四)会员单位退出,除名或被取消会员单位资格,当年的会员费不予退还。
(五)在规定交纳会费截止日期两个月后仍未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出。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本分会组织机构和领导机构如下:
(一)分会会员大会是分会最高权力机构,设终身名誉会长1名;会长1名,任期五年。原则上每年从副会长单位中推举一名轮值执行会长;
(二)顾问委员会是会员大会顾问机构,由业界主要领导及着名专家担任;
(三)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是分会的日常领导决策机构;
(四)秘书处是分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分会的日常工作;
(五)专家委员会由若干会员组成,主要由政府主管部门领导、行业专家和部分企业人士组成,负责政策导引、重大事件谘询等事宜;
(六)秘书处设行业发展部、产业研究中心和专业委员会。
第十四条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会员大会会议包括会员大会年会和会员大会临时会议,由会长召集。会员大会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在会员大会年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经半数以上分会会员或理事会提议,可召开会员大会临时会议。会员大会须有全体会员的半数以上出席方能召开,会议表决须有二分之一以上参会会员通过的决定有效。
会员大会的职权:
(一)参与分会工作条例的制定和修改;
(二)参与制定分会发展规划和工作方针;
(三)审议分会年度工作报告;
(四)审议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
(五)决定分会的变更和终止;
(六)审议理事会提交的其他报告。
(七)换届选举理事会会员;
(八)决定终止、清算等;
(九)其它须经会员大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理事会
理事会成员由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对全体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任期为5年。
理事会会议包括理事会年会和理事会临时会议,由秘书长召集。理事会年会每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以採用通讯的形式召开;在理事会年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经三名以上理事会成员提议,半数以上理事会成员同意,可以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理事会会议需要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参加,半数以上参会代表表决通过的决定有效。
理事会的职责:
(一)执行全体会员大会的决议,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通过提请分会全体会员大会审议修改工作条例的决议;
(三)审议分会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审议分会发展规划和工作方针;
(五)审议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
(六)审议分会年度工作报告;
(七)提名、选举和罢免副会长单位;
(八)审议批准分会机构的设定和变动;
(九)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批准会员的奖励和惩戒;
(十)审议分会业务变更或终止分会的议案;
(十一)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顾问委员会组成及职能
(一)本分会顾问委员会由国内外经济、管理、科研、技术等各领域、各产业的领导和着名专家学者组成。
(二)发挥顾问委员会专业性、科学性、前瞻性的创新研究和总结优势,为会员提供电商物流研究方面的学术支持。
(三)顾问委员会不定期到会员单位调研企业运营情况,起到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协助和纠偏作用。
(四)根据对会员企业运营情况的总结和研究,定期发布电商物流等相关方面的研究成果,并将成果共享到各会员企业。
第十七条秘书处
分会下设分会秘书处,负责分会的日常事务。分会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根据需要设定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长或副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
秘书处的职责:
(一)执行分会全体会员大会及理事会决议,执行会长委託的各项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分会各项活动;
(二)负责筹备分会全体会员大会会议及理事会年会召开;
(三)起草分会年度工作计画,年度总结和报告;
(四)负责受理入会的申请和退出,对申请资格进行审核;
(五)依据分会有关制度,提议除名违规会员的申请;
(六)负责分会全体会员大会和理事会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十八条行业发展部
(一)负责制订分会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画,
(二)协助各分会会员制定合作战略规划和年度合作经营计画;
(三)分析和评估巨观经济和行业发展对会员企业的机遇与风险;
(四)为行业会员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快技术创新提供建设性意见;
(五)管理和维护分会的技术专利、智慧财产权等无形资产,统一协调管理分会品牌。
第十九条产业研究中心
(一)负责电商物流产业的各项研究;
(二)现代电商物流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等相关课题研究;
(三)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指导电商物流市场的规範化建设;
(四)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指导电商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和运作;
(五)研究电商物流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对策建议;
(六)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地方部门拟订、修改相关行业标準;
第二十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积极传播分会宗旨,维护分会形象和权益;
(三)在国内外同行业中具有一定地位和影响。
(四)热心分会事业,关心行业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
(五)具有强烈的全球意识和广泛的国际组织知识;
(六)身体健康;
(七)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一条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分会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定期或不定期向顾问委员会汇报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
(四)代表分会签署有关重要档案;
(五)选择能够推动分会工作的人士加入分会顾问或专家委员会;
(六)牵头组织并承担完成任期内理事会商议决定的各项任务;
(七)承担分会年度活动经费、经营开支;
(八)理事会赋予的其它职权。
第二十二条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在会长的领导下,推进分会工作的开展。
(一)制定所属领域的年度工作计画,带领相关分会会员开展多边合作;
(二)整合内外部资源,加强分会会员的粘合度。任期内,需促进并落实分会会员间重大合作应不少于3项;
(三)建立政府关係,加强分会与各界有关政府部门开展沟通、交流,建立业务合作关係机制,推进有关标準和法规建立或完善工作;
(四)建立媒体合作关係,扩大分会的影响力,不断传播分会的正能量;
(五)承办分会年会、理事会、重大活动等,承担分会年度办公经费;
(六)负责所属行业的发展方向、战略规划、合资合作等重大事项,牵头负责引导组织所属行业内领域展开战略合作;
(七)由会长对副会长进行监督管理,对其工作可提出建议、整改意见、警告,直至提请理事会重新选举;
(八)其它有关分会工作的落实。
第二十三条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秘书处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年度工作计画实施;
(二)协调下设各部门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决定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六)拥有对分会内理事及会员的工作监督权。
第二十四条各会员单位应按要求,确定与分会有关工作机构相对应的代表和人员沟通,以便加强联繫,使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章 财务和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分会作为非营利性组织,其活动经费来源包括:
(一)会员交纳的会费。
(二)企业和社会的捐赠;
(三)政府提供的资助经费;
(四)在核准的业务範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分会的活动经费全部用于本会常设办事机构运转及为实现本会规定职能所需的费用等有关开支。
第二十七条分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全体会员大会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八条分会的资产,必须用于分会规定的业务範围和事业发展,任何单位(包括会员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九条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工作条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条工作条例修改
会员单位认为工作条例的某些条款需要修改,向秘书处提议,秘书处将对本工作条例进行适时修订,并组织理事会讨论决议,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七章 终止程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一条分会终止
分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合併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议案。经分会全体会员大会决议通过,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二条终止条件
分会终止须经分会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至少80%的会员通过方能生效。
第三十三条清算
分会终止前,须在理事会的领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终止认定
分会经相关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五条其他
分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分会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任何会员都应该遵守分会的保密制度。在分会内或由分会讨论的内容,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内容仅在会员内部是公开的。
第三十七条分会所从事的所有活动均严格遵从所有现行的法律法规。
第三十八条智慧财产权:任何会员不得因参加分会而侵犯其它会员关于专利、着作权、商标、商业秘密或该会员拥有或控制其它智慧财产权的任何权利或许可。
第三十九条本工作条例自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起实施。
第四十条本工作条例的解释权属分会秘书处。
业务範围
一、调研产业发展环境、上呈下达行业需求
二、推行产业规範管理、制定完善行业标準

三、经营战略双管齐下、推动企业创新变革
四、发挥行业组织优势、搭建政企沟通桥樑
五、智库市场两方联动、破解企业运营难题
六、聚合行业外部资源、横向贯通产业链条
七、架设会员宣传视窗、打造品牌传播平台
八、推动会员国际交流、实现产业引擎输出
组织结构

组织体系

分会会员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电商物流的生产方、供应方、使用方和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管理机构、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各类媒体及个人,承认本章程,均可向分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为正式会员,享受会员权利,承担会员义务。
成员範围
贸易进(出)口商、国内经营企业(物流、流通、仓储)、国际直邮、电商平台、港口码头等
*根据发起单位的资信(注册资本金*营业额等)对应相应的级别。
会员构成
分会组织成员分为名誉会长、高级顾问、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单位。
入会条件
(一)承认分会章程;
(二)在电商产业或物流领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热心本分会工作,积极参与分会活动;
(四)合法注册的各国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相关的院校、研究机构;
(五)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
(六)无犯罪及其它不良记录的个人代表;
(七)遵守分会智慧财产权制度;
(八)遵守个人信息保护规範。
入会程式
成员加入分会应办理以下手续:
(一)提交加入申请书;
(二)秘书处对申请单位和单位代表人进行资格审查,报理事会讨论;
(三)理事会确认;
(四)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具体办理入会手续,颁发成员单位牌匾及代表人证书。
单位成员可推选1名代表成为分会个人会员,分会单位会员可推选1名代表担任本分会理事,并出任对应职务。凡经批准入会的个人会员,发给会员证书,单位会员发给单位牌匾,。
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
(一)有权参加分会全体会员大会,并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参与分会推进的各项战略合作计画;
(三)优先、优惠参加分会组织的各项内部交流和外部推广活动;
(四)优先、优惠获得分会提供各项商业,技术及其他有益信息;
(五)优先、优惠在分会网站和相关刊物上发布信息;
(六)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寻求本分会的保护和支持;
(七)有权对本分会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实施监督;
(八)享有部分免费参与分会内部组织活动权;
(九)加入自愿,退出自由。
会员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分会章程及规章制度,执行分会的决议;支持分会秘书处的工作,接受分会秘书处的相关协调工作;
(二)为分会的发展献计献策,积极承担和配合分会委託的各项工作;
(三)全力维护分会的权益和声誉,不得以分会名义从事有损行业声誉和侵害客户利益的活动;
(四)完成分会委託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分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并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五)对分会合作规则细节以及内部讨论的问题,在尚未正式公开对外发布之前不得向外透露;
(六)提供优惠的产品与服务给分会内其他会员,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利用分会内其他会员的产品或服务;
(七)积极推荐新成员;
(八)指定专人负责同分会秘书处联繫,会员单位的通讯方式、联繫人员等相关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30个工作日内通知秘书处,方便联络。
(九)按分会规定缴纳会费,会费额度和收费方式由理事会决定。
会员的退会及除名
会员退出分会应办理以下手续:
(一)会员单位自愿退会,应向分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并交回会员证书;
(二)会员如有背离分会宗旨,严重违反分会章程中的义务规定条款并协商无效时,经过理事会相关流程讨论,做除名处理;会员被分会除名后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分会。
(三)会员因重大违法违纪被其它行政管理部门取消经营许可,则其会员单位资格自动取消;
(四)会员单位退出,除名或被取消会员单位资格,当年的会员费不予退还。
(五)在规定交纳会费截止日期两个月后仍未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出。
服务内容
一、行业标準化服务
二、公共信息平台服务
三、政府採购项目服务

四、城市、园区平台服务
五、电商物流智库服务
六、信用体系服务
七、品牌推广及资讯服务
八、高端人才服务
九、金融对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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